為大師之類,那種人在專業上是極端喜愛偏激的、瘋狂的。她不是,她是一個很清醒、現實的,想活的好一點的人,藝術只是她喜歡的一個工作,一個適合她賺錢的工具,她永遠不可能全情投入。

而且,在日本的中國人,很難申請到日籍,每四年,就要去籤一次居留證,她很不喜歡這種做法,總不能做一輩子的臨時客居之人吧。而且在日本工作的外籍女人,是不能帶丈夫的。所以她決定回國,跟隨老公。

耀送她到機場,分別時,只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