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宜禾拖著他一路逛,好幾次脫離了大部隊。

“你可以快點嗎?”他的語氣包含了太多的不耐煩。

“你等一下嘛,我再看一下。”她記得回去的第一天就是他的生日,手忙腳亂地不知挑什麼才好。

“我要走了。”他抬腕看了下表,又說了一次,“我先回去了。”

等她出來時,茫然地不知道要怎麼辦才好。

耐著性子等了一個小時。石英錶真的看起來好麻煩,當初怎麼就買了他的同款?

一個人面對著空氣甚是委屈。

還是大著膽子借了手機,但是又只記得他的電話。

“喂……”好心虛。

“你在哪裡?”

“就買東西的店裡。”好凶。

“你買了那麼多東西,我怎麼記得是哪家?”

“挑……耳機的店。”

而他趕回去的時候,她跟一個男人講話,臉上寫滿了防備。

而她一眼見到他,兩個人的懸著的心都落了地。

才發現,方宜禾早已不是當初的丫頭了。

是啊,醜小鴨終究會變成白天鵝。

安徒生的故事,不只是賣火柴的小女孩。

他走近,男人卻有了莫名的敵意,胸有成竹的獵物有了爭奪者,眼裡盛著不屑。

無故挑釁者,決不輕饒。

方宜禾從未見過這麼有壓迫性的程慕知,為什麼她覺得好性感,好有荷爾蒙的說?

“Who??are??you”男人很不滿。

他突然語塞,像是噎住,竟找不到一個可以說服自己的藉口。她是你的誰?

方宜禾追在身後已久。即使猜不透她的想法,也早已能夠讀懂她的心情。記不得是哪個瞬間,又似乎是每個瞬間,那種入侵隱秘而霸道,在他能控制以前已經蔓延在心間。

我又是她的誰?

宜禾發現投向自己的目光富有深意。真的富有深意。此刻他邁著這樣堅定的步伐走來,她有些眩暈,自己篤定了好久,關鍵時刻手足無措。

“She??is??my??girlfriend。”程慕知緩緩吐出,一字一字落在宜禾的耳裡,烙在心上。“Yes!I??am??his??girlfriend,I??am??sorry??I??can’t??do??as??you??said。”宜禾迫不及待自報家門,好想讓全世界都知道程慕知終於承認的事。

這愚蠢的氣氛。

終於他後悔輕舉妄動,現在他的“所有物”的一舉一動都有了他的責任。頭疼得很。

“方宜禾!”終於忍無可忍。

她笑得一臉燦爛,絲毫不懼。

他終究是拿她沒有辦法。

“你剛剛說的是騙他的嗎?”

“當然。”

“我,我就知道。”

“蠢,當然不是。”一個小時前的後悔和剛剛的慍怒,騙得過別人,卻不能自欺欺人。

把蒐集程慕知喜歡她的證據當成一項事業,如今終於有了可以說服自己和別人的確鑿。

他是一座山,而她攀爬了好久,無藥可救和無言以對,總好過無力企及望其項背吧。

誰叫程慕知被方宜禾死死盯上不尷不尬不管不顧不屈不撓,誰叫他不理不睬不言不語不聞不問,然後不明不白不清不楚不知不覺地……

像無解的方程式。不過——

生活值得去冒險。

作者有話要說:

☆、春日遲遲

林汐頭疼得很。發現自己居然睡著在林路房間。酒後失德啊,怎麼就夜不歸宿了?昨天明明是程慕知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