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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放回原處,在君然的身邊重又落座的時候,我把一直縈繞在我心中的事情說了出來,“君然,我們過兩天就結婚吧。”
“過兩天?”君然顯然感到很意外。
“嗯,我想我們倆結婚是遲早的事,不如早點辦了得了,我也好方便一些。”說實話,每次給君然接小便的時候,我還真有點難為情呢,我所說的方便其實不過是心理上的方便罷了。
“難為你了,雪兒。”君然說道,“婚禮對於女孩子來講是一輩子最難忘的事情,我能力有限,不能給你一個像樣的婚禮,甚至連最最普通的都談不上。雪兒,讓你受委屈了。”君然總是對我抱著一種歉意的心情,讓我覺得很不自在,結婚是雙方意願的歸宿,不存在誰欠了誰的,因為婚姻本省就包含有責任在內。
“再不要說我受委屈這樣的話了,因為我根本就沒有受委屈。我嫁給你,是嫁給你這個人,而不是嫁給什麼其它的東西。婚禮只不過是一個形式而已,我們的婚禮將是一個特殊的婚禮,這個婚禮同樣令我回憶終身。”我一口氣說了這麼多,越說越激動,嗓門也大了起來。
“說說你的計劃。”君然被我的熱情所感染,不再纏綿於無謂的問題上了。
“你看過外國電影裡的婚禮場面嗎?”我的問話令君然摸不著頭腦。
“你指的是什麼?”君然饒有興味地問我道。
“我指的是新娘穿著婚紗,由父親領著送到新郎的手裡,然後新郎新娘互設誓言,交換戒指,成為夫婦。”在我的心目中,這才是步入婚姻殿堂的正軌途徑。也許是一個少女把對婚姻的憧憬濃縮在了婚紗裡吧?總之我很嚮往這樣的婚禮,雖然簡潔,但是卻不乏莊嚴和神聖。
“傻孩子,你所形容的是教堂婚禮,你忘了最為關鍵的一個人,那就是主禮人,也就是牧師。”君然老練地稱我為傻孩子,我的心裡反倒很受用呢。
307 雪兒做到了這一點
307雪兒做到了這一點
“總之我喜歡這種氣氛,你喜歡嗎?”在我的心裡,我固執地認為白色比紅色更能夠表達出婚姻的含義,因為婚姻是神聖而純潔的,不光是喜興和熱鬧的。
“我喜歡,我也向往這樣的婚禮,因為我是基督徒。”君然的話讓我感到很意外,基督徒?對於這個名詞我還不太瞭解,但是因為婚禮的原因,我對基督教存在著很大的好感。
“那我們就學著電影裡的樣子,來一次那樣的婚禮好嗎?”我的天真把君然又一次弄得哭笑不得。
“好啊,不過,傻孩子,那要找個牧師才行啊。”我發現君然被我弄得沒辦法時,就會叫我“傻孩子”,從此這個叫法就成了我們之間的一個慣例了。
“到哪兒去找牧師呀?”我對於基督教知之甚少,一時間竟沒了主意,“那可怎麼辦呀?”
“我是基督徒,我當然希望能夠在教堂結婚。你能等我一兩個月嗎?到那時我應該可以自由活動的。”君然誠懇地說道。
“可是。。。。。。”我支吾著。
“傻孩子,可是什麼呢?你的小腦袋瓜裡又在想什麼呢?”君然笑著問道。
“我不要等,我想過兩天你做完淚腺修復術時,就跟你結婚,就在這裡,在病房裡。”我想我的樣子像足了一個耍賴要東西的小孩子,我想君然一定被我弄得無可奈何了。
“我的好雪兒。”君然張開雙臂做擁抱狀,雖然他看不見我,但是他一定知道,我會馬上撲向他的懷抱的。就這樣我們緊緊地擁抱在了一起,這是我們認識以來第一次擁抱。我生平第一次與一個男人如此地接近,我感受到了他的氣息,感受到了他的溫度,感受到了他脈搏的跳動。他是我一生一世的歸宿,是我將要傾注一生來愛的人,我不禁將他越抱越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