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也掏腰包墊付。他倒好,竟倒把一耙,說我上調的那些款也進了自己的腰包。

為了證明那些上調的款,高書記開了一張長長的名單,鎮班子成員,中層幹部,甚至普遍幹部都在名單上。當然也包括張建中。

張建中承認,曾經拿過高書記給予他獎勵,有三兩次吧!

其他人卻記不清了。

鎮長就回想了好一會,考慮自己是一次次回憶出來呢?還是籠統說個次數?

“有七八次吧?確實記不清了。”他卻知道,不止這麼少,這一年多來,似乎每個月都有吧?

副書記很乾脆,說:“每個月都有吧!有時候,一個月兩次。”

程副書記問:“可不可以這麼說,高書記從總公司拿的上調款都發給了大家。”

“可以這麼說。”

其實,心裡都明白,也有可能自留了一部分,只是沒有證據。

高書記又解釋,當時也沒想到那麼多,覺得自己問心無愧,便沒叫大家簽名。再說了,每一個人給獎勵的金額都不一樣,鎮長副書記多一點,黨委副鎮長少一點……簽名的時候他們看了影響也不好。老實說,就算當時有簽名,到現在也早撕了。

他笑了笑,說:“留著那東西也不是什麼好事,也不想出個什麼事被查出來,又要大家如數退回。”

高書記的解釋也說得過去,程副書記向紀檢書記彙報,他也說,現在就是這樣,哪都不規範。這種狀況紀檢部門也存在,他也這麼鼓勵手下,或許,這種形式,高書記還是從他任鎮委書記的時候學來的。

調查的焦點立即轉到自己人身上,每次提取的上調款都哪裡去了?高書記承認了五筆,其餘幾筆呢?自己人回憶還有幾筆用於裝修了,但兩者相抵,還有兩筆去向不明,而且,他說的那幾筆用於裝修款也與實際裝修的支付款不符,收大於支。

自己人一點脾氣也沒有了,痛哭流涕,說自己太相信高書記了,說沒想到他會把自己拿的上調款硬往他身上推,硬要他吃死貓。

工作組的一位同志說:“這隻能怨你自己。張副鎮長每一筆上調款就給得清清楚楚。”

鎮長並不知道調查的進展情況,曾向程副書記打聽,他卻滴水不漏,再向那位紀檢副書記了解,他竟說,不清楚。這事不是他負責,程副書記直接向書記彙報。

“你覺得呢?高書記不可能一點關係也沒有吧?自己人揭發他,張副鎮長也揭發他,就算定不了他貪汙,這種作法也不對啊!私發獎金,而且,還那麼不透明。”

那位副書記說:“按你這麼說,問題是非常嚴重的,但是,也有一種可能,會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這也能化了?”

那位副書記就不說話了。

“我是不是應該去一趟縣城,親自跟紀檢書記彙報?”

鎮長有點擔心程副書記先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了。他要讓紀檢書記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意識到如果他想幫高書記,邊陲鎮領導班子一班人也不會答應。

那位副書記搖頭說:“先別急。”

現在不急,還要等到什麼時候才急?到底結了案才去急?

“這種事結了案也能重新再查。”

有些案子就算結了案几年,有人反映上來,一樣會翻出來再查。

鎮長可不想等個三幾年。

“不會,你不會等三幾年,我也不會等三幾年。結了案,你再彙報,向縣長或者縣委書記彙報。”

鎮長心跳了一下,感覺問題似乎沒自己想得那麼簡單了,想那位副書記是不是也隱瞞著什麼陰謀?

如果,結了案再查,問題會牽扯到紀檢,你們怎麼那麼潦潦草草就結案呢?紀檢書記與高書記不是很有交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