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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靈魂契約即使在遠古那個招喚師盛行的時代,也是屬於高層次的東西,而且這個契約的條例非常之不平等,完全是比主從契約還要霸道得更徹底的一種要命玩意。若簽下靈魂契約,那把施術者比喻成主人的話,被施術者,也就是稱為僕從一方,甚至連叫奴隸的資格都沒有,衝其量,算是主人家裡一隻揀剩菜剩湯吃的看門狗。因此,即使是高進,也在文中用個括號標識到:凡得此物者,不得擅用此術,恐破壞眾生之平等。
整個契約儀式的過程極其煩瑣複雜。比如說首先要雙方都心甘情願,那樣才能在簽定契約的一人一獸中產生一種默契,才有利於稍後二者間建立那種雀神力頻率同步的儀式。
就這一點來說,便極為困難。因為靈魂契約完全是單方面有利於施術者的,在儀式完成以後,根本就沒有任何條例可以用來約束施術者。反而是被動的從僕一方受到了很大的限制。無論是自由、本身的實力甚至於它的喜怒哀樂,這些都完全是由施術者來支配的。很難有某隻魔獸會心甘情願的給你當一條只能吃剩菜的狗,因此要想得到對方的全力配合,那幾乎是不可能的。因此在遠古時代,簽定靈魂契約的那些魔獸們,大多都是被人類從小就抓去餵養,或是因感大恩,才捨身報答的。
條例中的內容,包括了:
一,僕從一方必須無條件服從施術者的命令,沒經過主人允許,絕不可與主人進行心靈交流,否則以叛亂論處,天賜極刑,哀嚎萬年方休。
二,僕從一方必須無條件為施術者奉獻自己的一切,如雀神力、生命甚至靈魂。若在心裡產生二心,或在奉獻時有任何猶豫,以叛亂論處,天賜雀神之洗禮,電極萬年。
洪中看到這裡,心裡自動反駁到:這卻有點假了。剛才我拼命的叫小朱停手,那傢伙根本就連猶豫都沒有猶豫一下,直接無視我的命令,怎麼沒看見有雀神之洗禮落下來收拾它?他念頭一轉:對了,我和小朱只是誤打誤撞簽下這個契約的,過程不盡相同,可能在這些條例方面也會有些偏差……
三,施術者每日有一次機會無條件使用僕從的能力,僕從一方不得有任何反抗,否則以叛亂論處,天賜極刑……這後面本還有幾個字,想來是說的賜予什麼樣的刑法,不過因年代久遠,字跡有些模糊,洪中只勉強認出了‘雀神之’這三個字。
四,若施術者一方死亡,僕從者以保護不周論處,天賜萬世極刑,當轉生於世間為豬為牛為螻蟻,經歷萬世方休。
五,僕從一方即使死亡,其靈魂仍由施術者支配,除非施術者主動放棄,否則此契約之效力永久不衰。
洪中看到這裡,總算明白了為什麼高進會說靈魂契約比主從契約還要霸道。光論前面三條,或許和主從契約的霸道程度還是在伯仲之間。但後面兩條則太過分了點,若是遇上個心狠一點的施術者,那僕從一方簡直就是直接被宣佈萬劫不復了。施術者大多是人類,而人類的壽命一般都不會很長,他總有死的一天。若是在施術者死之前仍不放棄這個契約的話,作為僕從,只能去經歷那個轉生萬世的苦難了。
他自是看得入迷,旁邊的一眾人卻早已驚得呆了。
“你、你看得懂?!”寧罪的嘴巴張成老大一個橢圓型。
“恩?”洪中仍舊在埋頭研究,口裡含糊的回應了一聲。
“天、天啊!”寧罪顧不得前方的大戰,驚撥出聲來:“你、你竟然看得這種雀神天文!”
“啊?”洪中這才意識到有人在和自己說話,呆頭呆腦的抬起頭,只見四周的另外七個人,全都用一種不可思議的表情盯著自己:“雀、雀神天文?”
寧罪跳了起來,滿臉全是一股驚詫莫名的表情,用手指著卷軸:“這些文字,全大陸的學者基本上都看過了,都說是從未見過!都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