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尤其是中老年人)乾脆就不知道還有同性戀這回事。包括一些同性戀者本身,他們發生了同性性行為,卻仍舊不知道自己的行為屬於同性戀。整個社會處於“同盲”狀態。所以,那個時候,人們也不可能評價同性戀是好是壞。於是,一些人私下裡進行的同性戀活動就被人忽略了。少年時期,同性夥伴之間發生的同性性行為則更容易被人忽略。即使大人們看到了,他們也會覺得這是小孩子們不懂事,瞎玩、瞎鬧,不會當回事。這樣的氣氛,對於進行同性性行為活動的人來說,也可以算做一件好事。因為,這是一種相對寬鬆和自由的氣氛。

在這種社會氛圍下,同性之間的性活動就會呈現出下面的幾種若干情況。

1。成長時少有焦慮心理

一位同性戀者講到和他同一單位的一位同性伴侶。他倆感情極好,性關係也極為頻繁,但對方只把這種行為當做單純的發洩,始終不知道他們之間所做的事屬於同性性行為。在單位裡其他有一次議論起世上還有“同性戀”這麼一回事時,他們竟然天真地問人家:“同性戀是怎麼回事?”他不是裝不知道,而是確實沒把同性戀這個詞和他所做的事聯絡起來。①

此外,還有很多人,在少年時期,都或多或少、有意識、無意識地進行過同性之間的性活動。例:“有一天晚上,我們幾個同學在一起看電視。後來女孩子離開了,我們六個男孩子在一塊兒,就說比比誰的生殖器大,比比看誰射(She精)得快,射得多。開始個人自己弄,後來就互相弄。”當然,這類集體發洩行為顯然不同於自覺的同性戀行為,大多數當事人也不會如此認定此類行為的性質,然而它卻是不折不扣的同性性行為。②美國性學家金西曾進行過大規模的調查。他指出,少年男子組的60%和青年男子組的48%,在少年時期曾參與過同性戀活動。③當然,這些人並不是純粹的同性戀者,而只是把這種行為當成遊戲而已。

2。多發生在熟人之間

網路出現之前,雖然已經有同性戀者時常到社會上走動,比如在公園和公廁尋找自己的同類,但那些人畢竟是少數。大多數的同性關係是發生在熟人之間的。下面,我將會按照人物的年齡從小到大為順序,講述有關各類同性戀事實。

最早的一例竟可追溯到5歲。“5歲時我上幼兒園中班。我那時是一個弱小的孩子。集體宿舍,一大間屋子,全班40個男女孩子分床而寢。一夜,鄰床的男孩子(一個粗壯的性情爽的孩子,也是5歲)睡前蹲到我床邊,掀開蚊帳對我說,等一會兒我來和你一起睡好嗎?你把衣服都脫光。我說好。燈光朦朧,人也朦朧,他進來了,撩開床毯,抱住我,親吻我。當時他是否全裸,我是否興奮(我完全不記得###的反應,按理說那個年紀還不會勃起,至少不會反應性勃起)已經全然沒有任何印象,但是當時我只感到感到很溫馨(現在的字眼)。我很奇怪,幾十年過去了,兒時的記憶蕩然無存,為何那一次經歷(好像也只有一次)卻一直未能磨滅,我也一直記著他的名字,而他當時(畢竟才5歲!)為何會有這樣的想法和舉動?20多年後,在路上與他擦肩而過,他依然如故,大頭大腦,敦實粗壯,稜角分明,是一個成熟的男子漢。我嘴角掠過一絲微笑,這就是幼年引誘過我的人。是的,那種朦朧的幼稚的單純的性感覺上的初醒,卻影響了我一生。我只知道,在寬厚、粗壯、溫情的同類中,我可以產生和得到溫馨與幸福,當然,還有以後知道的性興奮。"④

“我十二三歲時家住農村,鄰家有個小子和我同齡,他家有房子沒人住,需要看房子,要不雞、狗都會進來。有一天晚上,他來找我,說他不敢一個人在那所空房子裡住,要我跟他做伴,我便答應了。到了晚上,天完全黑了下來,萬籟俱寂,冷風吹得窗子沙沙做響。屋內則只剩下我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