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七一米八或者一米九,在矮小的地精之中,那絕對是鶴立雞群啊。

這種變化讓史萊克感到有些高興,為啥高興啊?因為這些地精實力強悍了起來,那麼就可以生下強悍的後代,就可以為自己征戰,為自己收取信徒。

這片地精生活的世界相當的巨大,真的相當巨大,其中生活的地精估計得有十來億吧,十來億的信仰,那絕對是要多好就多好啊。

雖然信仰之力自己現在暫時是看不見摸不著的,但是等到要用的時候,就不用那麼麻煩了,有備無患啊。(未完待續。。)

第1014章是時候開始征服了

神殿有了,祭司有了,傳教的人有了,就連宗教部隊都有了。

接下來那就是開始征服了。

征服,征服,征服這片土地,征服所有的地精,征服所有的種族!

這幫地精實力強悍之後,也開始變得信心滿滿的啊。

征服!征服!征服!征服!

有人有力量,自然就是征服了,這是必須的啊。在這種蠻荒的部落,征服起來那也是相當的容易的,這些部落很多連自己的文字都沒有呢,別說文字了,就連結成記事這種低階的文化都還沒有呢,至於那所謂的生產力嘛,生產力更是低下,跟沒有差不多,有些更是連部落更是連生產力是什麼都還沒有呢,這個時代的地精簡直比華夏遠古時代還要落後,不過也正是這樣才是發展信徒的好機會啊。

史萊克橫空出世,簡直就跟上帝一個級別的了,不,史萊克的地位比上帝還要高大上呢,畢竟這些地精可不知道上帝是什麼啊!

這是一個傳播史萊克信仰的好機會,是發展史萊克信徒的好機會,至於你要問史萊克信仰是什麼,不好意思,連史萊克自己都還在琢磨著呢。

反正信仰史萊克就是對的了。

最後還是李少龍給史萊克提了個醒,於是乎就出現了《史萊克聖經》,《史萊克聖經》就是改編自《聖經》《可蘭經》之類的,就是把裡面的故事的主人公,也就是傳播福音的傢伙變成了史萊克了,至於那些最先的信徒,自然給了那些最先信奉史萊克的地精了。

一時間,這史萊克教竟然有了自己的經典和自己的教義都有了,不過這還是一神論宗教,但是比任何的邪教傳播要快啊。

史萊克部落現在的人太少了,實在是太少了,史萊克的野心相當的大,非常的大,所以想要大量大量的信徒只能透過征服啊,這點耶穌佬的十字軍東征是差不多的。在古時候,耶穌教會相當的強悍,凡是不信仰他們的都被弄死了。

現在史萊克做的,估計也是差不多的。

一手屠刀一手《史萊克聖經》,看你是喜歡屠刀還是喜歡《史萊克聖經》,只要不傻的地精都明白,屠刀是萬萬不能喜歡的啊。不管是在任何世界,命都是這個世界上最珍貴的。

征服,就從四周圍的部落開始征服,在史萊克部落的四周圍有著許多的部落的,什麼阿瑪尼部落啊,日光部落啊,喜多部落啊,古三部落啊。

總之,這些部落是一個比一個強悍,一個人數不一個多啊。

這正是史萊克所希望的,他要征服這些部落,將這些部落一個個征服了。

喜多喜部落是一個三萬人的地精部落,部落裡面的勇士相當的多,據說是這一帶的霸主,然而這個部落在一天之內,全都被征服了。

幾名身材巨大無比的地精衝進了喜多喜部落,如入無人之境。一衝進去就直接把部落的高層給幹掉了,什麼大酋長小酋長的,全都被弄死了,然後史萊克再帶一大群的人衝來,直接把不服的殺死,順利的接收了喜多喜部落。

瑪多馬拉部落是一個十萬人的地精部落,已經開始有些向王國階段過渡了,據說一些傢伙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