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杯草莓農莊是用白蘭姆酒、草莓利口酒、奶油、草莓果醬、石榴汁跟碎冰調成的調酒,”她拭去滾落粉頰的淚水,“它是第一屆加州草莓調酒比賽的獲獎作品,也是我的‘王子'千拜託萬拜託的打聽到這個日本調酒名師,請他教他,學會後調給我喝的第一杯調酒——”她的美眸露出一抹夢幻的含淚微笑。

“‘草莓農莊'這四個字對我有很特殊的意義……”

她淺嘗著Hermit為她調的草莓農莊,一邊說起她童年時聽了N遍的床邊故事,那個為草莓公主栽種了一大片草莓田、建造了一座草莓農莊而贏得公主芳心的阿塔撒羅王子……

只是她以為在十七歲時就找到的阿塔撒羅王子,卻在她二十四歲的那一年歸屬於上帝,不能再擁抱她了……

第四章

清晨的薄霧籠罩著英國倫敦,在“秦園”這個散發著古色古香的古老莊園裡,七十多歲的秦雍僅著單薄T恤、運動短褲在偌大的莊園中慢跑。

雖然在臺灣出生,但他在英國斷斷續續的住了近六十載,來回英國、沙烏地阿拉伯,一手創立的FT石油集團已交棒給兒子,退休了。

只是,閒不住的個性再加上現代科技發達、便利,他住的老莊園裡就弄了間計算機室,三不五時以視訊網路跟在沙烏地阿拉伯掌管油田產銷的兒子會談,瞭解目前公司的營運狀況。

秦雍在繞了大莊園一圈,來到那栽種了一大半草莓的園圃時,他不悅的抿抿嘴,再次跨步離去,隨後,他汗流浹背、氣喘吁吁的踏上臺階,進入莊園,已在客廳門旁等候的老總管羅傑立即送上乾爽的毛巾。

他拿過毛巾抹抹汗,走進房間淋浴,十分鐘後,神清氣爽的來到餐廳,但一坐下,一眼瞥到羅傑擺放在他桌角的報章雜誌後,他立即吹鬍子瞪眼的瞪向他。

“我不是說了,那個早晚會得愛滋的孫子的訊息不必讓我知道,幹啥將他當封面的雜誌擺在我面前?”

秦雍毫不隱瞞自己對孫子的不滿,這個老管家跟在他身邊二十多年了,還不瞭解他嗎?

兩鬢斑白的羅傑給硬朗的老爺子一個笑容,個性頑固又難相處的秦雍跟兒子、媳婦都處不來,與孫子也談不上親近,這獨居老人家的惟一興趣,就是慢跑。

那是老人家當年從臺灣移民到英國的第一站——北邊的紐卡瑟時,受當地居民影響所培養出的興趣。

紐卡瑟是一個很特別的城市,每年一度舉行的“BUPA大北跑變裝馬拉松比賽”已成為傳統,當地的居民為這個傳統賽事天天慢跑,苦思如何盛裝打扮,好在變裝比賽中引人注意。

老人家年紀大了,雖然興好此事,但顧及年齡、身分而不敢放手打扮,每想到這事,心情就悶,因此,當羅傑從雜誌上看到小少爺的新歡是個特效化妝師後,他就有個好主意。

“我在跟你說話呢!”見羅傑笑而不答,秦雍氣呼呼的又道。

“老爺,小少爺人到臺灣度假,還在那兒交了一個特效化妝師的女友。”

“度假?女朋友?!那小子有時間度假居然不來我這兒,還飛到臺灣去!”秦雍瞪著雜誌封面上孫子那張充滿貴氣的俊俏臉蛋,氣得牙癢癢的。

“是啊,真的太不應該了,有時間去投資電影不如到這兒陪老爺,不然,也該到先生那兒去幫忙經營石油企業才對。”

秦雍又瞪了他一眼,“幹啥學我說話。”

因為這一席話他至少叨唸了上百遍了,自從孫子不務正業的跑去搞電影后。

“老爺,”羅傑笑了笑,對這個面惡心善的老僱主,他對他其實有更多的心疼,“我是覺得老爺何必在這兒氣呼呼的說著小少爺聽不到的訓話?要嘛,咱們就到臺灣去說給他聽,小少爺會在臺灣待一個月,咱們從這兒飛過去也不過十多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