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部分(第4/4頁)
章節報錯
不要砍,自有朝廷做主,豈能被你擅自滅口,殺一漏百,讓那幕後真兇逍遙法外!”
林養謙一聽這話,幾yu含血噴天明明是對方強搶人犯在先,自己才令衙役砍殺徐海,怎麼對方嘴裡說,就成了自己要不顧國家法度,沒有命令前提下擅自斬殺人犯,錦衣衛迫不得已才要保護人犯所謂顛倒黑白,倒果為因,莫過於此更何況,嚴鴻口口聲聲指自己勾結倭寇,收受賄賂對一個為了清譽連命都不要的正牌清流而言,這可比打他的耳光還讓人難受
不過這林養謙好歹也是翰林出身,來縣衙門後對諸般事務也是親力親為,朝廷嘴仗,市井無賴,都曾見識不少,不至於被對方這樣胡攪蠻纏就弄的沒了辦法只是,若與這個不要臉的潑皮紈絝糾纏這個問題對罵,實在有**份他只是說道:“嚴鴻,爾強搶人犯之事,眾目睽睽任爾巧舌如簧,也休想指鹿為馬本官勸爾,速速把人犯交出,否則國法斷不肯容!”
嚴鴻如今主動權在手,自然更不肯示弱認栽,仰天打個哈哈,囂張地說:“林知縣說的好笑話本官軍令在身,自不會強搶人犯只是將他轉出山yin縣衙門,由我錦衣衛的衙署看押起來,細細提審,追問幕後,將沿海勾結倭寇的激ān徒,一網打盡這般蔓藤累葛之策,又有何不妥?你林縣令若不是私下收受了賄賂,害怕暴露,又何必急於殺人滅口?”
林養謙冷笑道:“嚴戶侯說得好聽,可是這普天之下,誰不知道你嚴府支援胡宗憲,想招安這倭寇徐海,出賣沿海百姓,買得一個太平?只怕這徐海進了錦衣衛衙署,不過幾天,便回重歸合,繼續為惡,到那時放虎歸山之責,又有誰來承擔?”
嚴鴻聽這話一時難以辯駁,乾脆給他來個顧左右而言他,又打個哈哈,高叫道:“林知縣,你嘴裡說的漂亮,卻難當收受倭寇賄賂之實喏喏喏,這裡抄出來的贓銀,便是如山鐵證更別說我拿獲的這兩個倭寇,也是人證,官司打到京裡,也不怕你”
說罷,嚴鴻從懷裡摸出一疊銀票,往周圍老百姓眼前亮了一亮那銀票上大大的黑字紅章寫的明白,頓時讓圍觀群眾眼前一花雖然從邏輯上說,林養謙收的贓銀怎麼會由嚴鴻懷裡掏出來,但普通圍觀群眾,一時哪裡想得到這許多
雙方就這麼僵持不下林養謙眼看人已經落到錦衣衛手裡,就知道多半強搶無望雖然論武裝力量的人數,現在自個佔了十比一的優勢,但質量卻差得多,尤其那二百餘號民壯,基本只能壯聲勢的而那幾十個衙役捕快,第一決不是錦衣衛和嚴府家將的對手,二來衙役也不敢和對方撕打,人數再多上幾倍也是枉然
第二百三十四章 群體事件
() 。前番山yin縣的武裝能夠殲滅徐海的六個jing銳倭寇,那是佔了突然襲擊,有備打無備的便宜,而且有弓箭手壓陣這一番,面對同樣是訓練有素,列成戰陣的錦衣衛,這幫兄弟就實在不夠打了看嚴鴻手下闖陣救人那幾個人的身手,恐怕真要玩起命來,自個未必能薄不被他們斬首
更別說,現在於得水的本地錦衣衛百戶就在衙門外不遠駐紮,而巡檢司的弓兵,本地駐守的衛所兵也都指望不上單以武力論,自己實在是大大吃虧的dm
因此林養謙的想法,就是務必把這事兒咬住錦衣衛,讓對方承擔劫走人犯的罪名到時候,只要徐海回到合,就能借這個事,把陸炳也拖下水雖然自個砍徐海腦袋的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