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年輕就會玩,約會就約會麼,說什麼擺地攤,真是的~

溫情接過秘書遞上來的合同,轉而又將合同遞給張子凡,滿臉誠懇道:

“這裡有兩份合同,一份是《那些年》這首歌的版權轉讓合同,另一份則是《那些年》這首歌收益分成合同。”

張子凡聞言一愣,連忙接過合同仔細瞧了起來。

只看一眼,張子凡便倒吸一口涼氣,呼吸也隨之急促起來。

版權轉讓合同上標明瞭《那些年》這首歌的版權轉讓費一百萬!若是張子凡現在簽下的話,一百萬立馬到賬,不過從此以後,這首歌跟他張子凡也就沒什麼關係了。

而收益分成合同則標明瞭五五分成,意思不管《那些年》取得多少收入,張子凡這個創作者和海鳥音樂公司這個發行者,平分利益。

讓人意外的是,收益分成合同還專門註明了一點,那就是所分成的收益不扣除公司運營費。

這一點,至關重要,也同樣讓張子凡看出了溫情的滿滿誠意。

別看有些分成合同寫的四六分,創作者能得到六成乃至更多的比例分成,但這些收益確實要扣除運營費後再分成的。

公司運營費有多少,那誰說得準。

公司經營得當,正常的運營費也就不提了。

可一旦公司經營困難,乃至虧損,按照合同扣除運營費後,創作者不僅不能享受收益分成,反而要按分成比例承擔公司虧損,這可是妥妥的大坑。

沒想到,溫情這個女人夠良心的。

可以長期合作.....

“嘖嘖,一百萬吶~”

趙舒瞥了一眼張子凡手裡的合同,然後深吸一口氣,兩隻手緊拽著張子凡的胳膊:

“晚上要請我吃大餐!!”

在趙舒看來,雖然《那些年》這首歌很好聽,但投入市場後,能不能得到市場認可,還不好說。

倒不如簽下版權轉讓合同,把一百萬拿到手才是真正的~

“......”

張子凡白了趙舒一眼,然後接過溫情遞上來的鋼筆,在收益分成合同上簽下自己的名字,又把合同遞給溫情。

“對自己的歌那麼有信心?”

溫情頗為詫異的看了一眼張子凡,然後接過合同,同樣簽上自己的名字,蓋上海鳥音樂公司的公章。

“那是自然!!”

擁有前世記憶的張子凡當然有信心,《那些年》這首歌可以說是畢業生的指定歌曲,每年畢業季,這首歌總會出現在各大音樂的榜單上,經久不衰。

別說區區一百萬了,就是一千萬,他張子凡也不見得會轉讓這首歌的版權。

“當然,主要是不想請趙舒吃飯~”

張子凡的玩笑話剛說完,坐在身邊的趙舒立馬就撲了上來。

這女人毫不避諱,直接當著溫情的面,把張子凡撲倒在沙發,然後騎到張子凡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