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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到手再說,只攥著玉就是不肯鬆手,嘴裡說嚷嚷道:“你都說了那匕首也是寶,一會兒走的時候,她肯定要叫你帶走的。你自己說了那也是寶貝,既然都是寶貝,不如我跟你換?”
誰知女孩聽到他的話急了,說道:“這怎麼能一樣!這是我爹爹留給我的,你不能拿走。”
林奧運是說什麼也不肯把玉還給小女孩的,突然眼珠滴溜溜一轉,想到了什麼便說道:“你看,剛才我幫你殺了那個惡人,算是對你有救命之恩吧?救命之恩自當以身相許,這個道理你總該懂的吧?如此說來,你以後就只能嫁給我,再不能嫁給別人了。等你以後嫁給我了,你也就是我的人了,你的東西就是我的東西,我的東西也就是你的東西,犯不著再拿來拿去的。這玉嘛,就當是訂情信物吧,別那麼婆婆媽媽的,要不我就生氣了!”
女孩只有五歲,心思哪能轉得過林奧運這從小就油慣了的混蛋小子,只覺得“救命之恩”、“以身相許”這類詞,以前好像也聽過。至於兩人成親要有訂情信物,這在戲文裡也是看到過的。
再說,這玉本就是那女孩她父親給她媽的定情信物,也說過是以後她結婚的定情信物。如此言辭相關,再加上林奧運這小子強詞奪理地一頓亂繞,小女孩竟然還真就信以為真了。
小女孩雖然還是有些捨不得,但又想到人家的確是對自己有“救命之恩”,那“以身相許”自然就是應該的。既然是“以身相許”了,那就一定是要有“訂情信物”的嘛。
她看看自己身上,除了這玉,也沒什麼其它東西值當這“訂情信物”四個字,只能含著眼淚哭喪道:“既然是這樣,那這玉,你可要好好收著,絕不能讓別人看見。”
“那是當然!”林奧運一見陰謀得逞,趕忙將手中的玉貼身放了起來,那動作那個迅速,就是金手指看見可能都可望不可及,玉中的仙子那麼漂亮,要是讓人看見還不得還不得
玉雖然已經收到手了,但林奧運還是有些不放心那女子回來要是發現玉不見了,那還得了!
他腦筋轉得極快,輕輕地拉起那女孩充滿幽香的小手說:“一會兒你那個什麼姐姐要是問起來玉怎麼不見了,你可千萬別說是給我了。就算她不問,你也別主動提起。”
“這是為什麼?”那女孩被他拉這小手心中怪不好意思的,見他這麼問,便覺得很奇怪!
林奧運臉色一沉,裝作一本正經地說道:“你不知道嗎?咱們現在這叫私訂終生!要是被人知道了,那可是不得了。輕則……重則……反正就是不能被人知道。要得等到我們兩個都長大成年了,正式拜了堂成了夫妻,才能讓別人知道,你懂了麼。”
女孩哪知道“輕則”什麼,“重則”什麼,聽他沒說清楚,又見他面色一改以前的調皮反而面色沉重,肯定是什麼要緊的話,自己也不好細問。只是以前在書裡聽過,這“私訂終生”是件極丟臉的事,肯定是不能被外人知道的。
反正自打這玉到了她手裡,也從來沒人追問過,因而點了點頭,十分認真地說道:“我誰也不告訴就行了。”
兩個小孩子家家的,能許得出什麼正經八百的誓言來,不過是照著以前聽過的書裡的誓言,什麼“海枯石爛”、“天誅地滅”地胡說一氣,到是湊了不少詞。
雖是胡說,但畢竟兩小無猜,肝膽赤澄,說了什麼沒有記住,但是這意思,卻是已經牢牢地刻在心裡了。
這一天畢竟發生了那麼多事情,身心俱疲,林奧運這一睡便睡到了太陽照屁股。
等到他醒過來,身旁的小女孩早已不見蹤影,那把附了魂氣的匕首也被她帶走了,只留下了個套子,還紮在他的腰上。
林奧運摸摸胸前的玉佩,確定自己不是在做夢,暗暗得意,那女孩到底什麼時候走的,有沒有把這事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