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的時候,明霞幾乎發瘋了,好幾次想去自殺。

就這樣,明霞自己第一次嚐到了負心漢的滋味,一如自己的母親一樣。

但厄運並沒有結束,在這次失戀後,明霞在酒吧裡邂逅了第二個男人,這是一個已經工作了的男人。那一夜,明霞喝醉了,居然就那樣與這男人發生了。

起初,明霞沒多想什麼她純粹是為了尋求刺激,她想報復一下前男友。

甚至,她希望前男友還能來找自己。

不過,前男友並沒有來找她,反而是那天與她發生了的男人來找她了。

明霞說,那時候的自己,根本對這男人不屑一顧,她對他說,你找我幹嗎你該得到的都得到了,我又不認識你。

沒想到,那個男人說,自從那個晚上,他就喜歡上了她。

他還說,我對你的喜歡是真的,否則,我何必再和一個已經發生關係的女人,一個不認識的女人再在一起呢

他的坦白,他所說的話,讓明霞覺得很有道理。

自己的前男友,不就是想得到她,才對她撒謊了嗎後來,得到她的身體後,他就變了。自己不過就是他的獵物。

發生過的男女,過了這夜就互不認識,不會有人還會來找那天晚上已經睡在一起的那個人了,彼此都有各自的生活。

但,這個男人似乎有所不同。

他幾次三番地約明霞出來,而且總是彬彬有禮的。

慢慢地,明霞也同意了與他的交往,而且,這個男人也從來不提出過分的要求,他沒有因為曾經與明霞發生過那種關係就顯得隨意;就侵犯明霞的自尊;更沒有要挾過她。

他們,好像一對從來沒有見過的人一樣,開始了交往,開始了戀愛。

明霞幾乎忘了母親被父親拋棄的痛苦,忘了自己被前男友腳踩兩條船的欺騙。

她覺得這次與以往不同了。

因為,這個男人早已經得到了她,至少是身體上的。明霞說,自己當時以為男人如果得到了女人的身體,就不會費心再在同一個女人上花更多的精力與資源了。他們會尋找下一個獵物。

但這個男人,似乎並不是這樣的,他把明霞當成了自己的初戀一樣,尊重她,愛護她。

最終,明霞信任了他,很快,他們就同居了。

以後的一年,是明霞人生中最幸福的時光。

她,以為所有的痛苦都過去了,這個愛她的男人應該會娶她回家吧。

但,這次她再度失望了。

這個男人並沒有外遇。但這個男人在一年後的某一天,親口告訴她,他們結束了。

男人的家裡給他找了一個物件,是一個富家小姐。

男人跟明霞說,他需要這門親事,因為婚姻不是一個人的事情,而是家族的事情,為了家族的利益,他必須捨棄愛情。

明霞知道,這是這個男人自己的意思。他需要錢,需要以後的大好前程,而明霞顯然不能給他。

明霞狠狠地用枕頭打了他的臉,他沒有還手,就那樣看著她,一句話都沒說。

就這樣,明霞的再一次愛情,結束了。

這一次,她沒有敗給某個情敵,卻敗給了金錢,這個更可怕的對手。

她覺得自己再次被一個男人欺騙了,那個男人說過愛她永遠不變,居然如此輕易地就成了一句空話。

從此,明霞再也不信任任何一個男人。

直到上研究生的時候,明霞遇到了夢影。

夢影,對於明霞來說,是一個很奇特的同性。

明霞,對著我,她以為是夢影,說“你知道為什麼我會愛上你嗎”

我笑了笑:“你別賣關子了,都說了這麼多的過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