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舉起長刀,衝著對面的交趾人嘶吼著。

他身後的宋軍赤果著上半身,所向披靡。

「他是那個……那個排骨……那個宋將!」

交趾將領突然想起了一個傳說。

在上次宋軍襲擾升龍城之戰中,其中一個排骨最為兇悍。那人瘦骨嶙峋,卻異常悍勇,手下沒有一合之敵。

天吶!

那人竟然又來了嗎?

李日尊懸賞一萬貫要此人的頭顱,要不要?

軍情如火,宋軍已經蜂擁而上,交趾將領想了一瞬,喊道:「跟著來!」

一萬貫啊!

有一萬貫他就能拿出一半去行賄上官,升官會和喝水般的輕鬆,剩下的一半留著花用,那也是小富豪吧。

他帶著一隊精銳沖了過來。

「殺!」

常建仁依舊是不格擋,不防禦的招數,對面的交趾人愕然,心想哪有這等不怕死的人。

就是這麼愕然的瞬間,常建仁一刀梟首。

某就是天下無敵的勇士!

這等不要命的砍殺方式很危險,常建仁從菜鳥變成老鳥之後,深知對手一個變化就能導致自己翻船。

但他要變嗎?

他在變,苦練刀法。

可不夠啊!

他想到了當年在翰林院的遭遇。

他並非是不能受氣的人,只是那些人欺人太甚,讓他這個老實人忍無可忍。

特別是那個任守忠,常建仁恨不能宰了他。

要收拾這些人,特別是任守忠,他必須要立下大功。

可軍中怎麼立功?

殺敵!

唯有殺敵才是大功。

他煎熬許久,最終依舊是選擇了這種不要命的殺伐方式。

他也懼怕死亡,但和死亡相比,他更懼怕自己變成行屍走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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