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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明確表示他們沒有領土要求,只有經濟和政治上面的要求。所以唐軍算是置身事外了,但是薛萬徹同時表示絕對不能看著過去的盟友戰爭剛一結束就開戰,那豈不是貽笑大方?於是薛萬徹提出了一個說法,把阿拉伯人原先的領土劃為一個特別區域,設定一個總督管理這片區域。
這片區域就屬於比較特殊的行政區。總督有一切權力,還可以掌管一支一萬人的保安隊,但是其隸屬於羅馬和波斯兩國的共同保護之中,內政外交需要遵從兩國皇帝的意思,所得的稅收分別交給羅馬和波斯兩方面,稅收的數量和種類也是兩國連同阿拉伯特區自己商議,整個過程中大唐將作為中間人監管三方面的行動,絕對不允許剛剛結束戰爭的地方再一次爆發戰爭,讓無辜的民眾受苦受累。
羅馬人和波斯人面面相覷,表示這個需要請示皇帝才可以做出最終的決定,否則就不可以做出決定,薛萬徹也答應讓他們回去請示皇帝,然後再做出決定,不過無論如何,大唐軍隊都會做出一個姿態,絕對不允許這裡再一次爆發戰爭,作為勝利者,大唐有這個權利,誰要侵犯這個權利,大唐就會用武力來維護自己的權利。
兩國再一次受到震動,被大唐所震懾,不過轉念一想,的確,剛剛才打完這場三年戰爭,國內厭戰的情緒和軍隊裡面的反戰情緒已經很高昂,要是繼續打下去,估計會引發很嚴重的國內問題,而且就算是真的打起來了,打勝了,被毀得一塌糊塗的阿拉伯地區是否可以給他們提供足夠的補償也是個問題,倒不如就按照大唐的方案,共享這片土地的稅收,說不定會有意外所得也不一定。
兩國皇帝一起做出了決議,接受大唐方面提出的提案,同意設立一個阿拉伯特別行政區,設立一個當地德高望重的人來做這個總督,主管這裡的經濟建設和行政安排,羅馬人和波斯人各自安排三萬軍隊分別駐紮在片特區的東部和西部,沒有總督的允許,軍事人員不可以進入阿拉伯特區干擾正常的生活和生產,總督可以擁有一支一萬人以下的保安隊維持日常治安,官員也可以自己任命,但是必須要經過波斯、羅馬和大唐三方面的認可。
每一年度都要提交工作報告和經濟建設成果報告給三方面的皇帝審查,合格的話總督可以繼續擔任,不合格的話總督就要撤職,無論是大唐還是波斯還是羅馬三方面都只能派遣文官進入阿拉伯特區設立辦事處處理一些本國民眾在特區裡面的事情,平常時節不可以干涉特區官員的日常行政和正常行為,否則總督有權驅逐這些派駐官員離開阿拉伯特區。(未完待續。。)
九百三十七 和平條約
關於阿拉伯特區的總督人選和總督的權力等等議題中,波斯人和羅馬人有很多的意見,總體來說就是他們覺得總督的權利太大了,而且還可以擁有一支武裝力量,這豈不就是在阿拉伯的故土上再建立一個阿拉伯國嗎?那些可怕的異教徒會死灰復燃的,那個時候,我們可就給別人做了嫁衣啊!
大唐方面的談判代表張琦認為,剛剛終結了阿拉伯國的時候,他們的國民非常敏感,任何一點點對他們有壓迫性的統治政策都會導致他們劇烈的反應,說不定立刻就會產生動亂,而在這個時候,我們任命一個他們很熟悉很尊敬的人來做他們的總督,給這個總督很一定的權力,就會讓這些人們感到我們是正確的,是仁慈的,他們會很有安全感。
他們就不會動亂。
我們就可以在最短的時間內恢復當地生產,得到足夠的稅收,而且只要我們把稅收牢牢掌握在手中,不把稅收留給總督府使用,總督府沒有錢,怎麼組織軍力?我們可以把稅率調高一些,讓阿拉伯人維持在溫飽的狀態下,他們就會為了食物而奮鬥,就沒有心思去反抗我們了。
而且我們要儘可能的少出現在阿拉伯人的視野中,讓他們原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