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部分(第4/5頁)
章節報錯
朋友多,日常閒談,每以豪門生活為資料,他選取
了其中好多模特兒,集中在姓金的一家,誰看像誰,就算是誰吧。
《金粉世家》在他所寫小說之中,是結構最嚴謹的一部。在此之前,他的寫作,
是意興所至,涉筆成趣。即使如《春明外史》,那是名作了,除了楊杏園故事以外,
多半是隨時聽到新聞,隨時編作小說,可以寫一百回,也可以寫二百回,是講不到
什麼章法的。及至寫《金粉世家》,卻是以小說家的地位寫小說,精心佈局,有個
完整的計劃。比如寫金家諸子,各有愛好,彼此性格不同,錯綜複雜的故事梗概,
都是預先想好了的。至於白描手段,是他之所長,在本書中也有所表現。
主要的故事,透過一個平常人家的女兒冷清秋,和國務總理的小兒子金燕西,
從戀愛、結婚,到被遺棄、逃走的淒涼結局。中心的意思是指出“齊大非偶”,這
是他的婚姻觀。是不是他就主張“門當戶對”呢?那就不知道了。
小說在報上連載時,受到讀者的注意,是為的許多人很想知道大官僚的私生活,
和一些宦海秘聞。對於故事情節興趣更為濃厚的,卻是那些具有一般文化水平的婦
女們,包括老太太群在內。抗戰時期在重慶,我曾陪他出席過朋友的家宴,他的讀
者——那些太太、老太太們,紛紛向他提出問題,議論這部小說人物處理的當否,
並追問背景和那些人物後來真正的結局。一部小說在發表若干年後,還得到讀者如
此關心,可見不是尋常之作。
我曾有設想:《金粉世家》如果不是章回小說,而是用的現代語法,它就是
《家》;如果不是小說,而是寫成戲劇,它就是《雷雨》。這可能不算阿私所好的
偏見吧?
《啼笑因緣》
1925年,我進《世界日報》,和他朝夕共處。他最愛聽戲,常約我去。有一次,
記者門覺夫,請我們到四海昇平園去聽高翠蘭唱大鼓,說是唱得極好。偏巧我那天
有事,沒有去成,兩三天後,恨水和我說:“請你去聽你不去,如今你要聽也聽不
成了。”原來就在那天晚上,高翠蘭被一個姓田的旅長“搶”走了。門覺夫義憤填
膺,認為在光天化日之下,出現這樣的事,實在太強橫了。恨水卻說:“如果高翠
蘭非常不願意,那個田旅長何至就下這一手。一定田旅長也有讓高翠蘭滿足的地方。”
大家因為那時軍閥橫行,肆無忌憚,一個唱大鼓的受欺凌壓迫是常事,因而很不同
意恨水的論斷。誰知又過了幾天,門從照相館裡弄到一張照片,卻是田、高新婚合
影。高翠蘭在照片中笑逐顏開,容光煥發,絲毫沒有出於勉強的樣子。大家回頭一
想,恨水當初的論斷,是很有道理的。但是事情到此並未了結。高翠蘭的父母,原
把女兒看作搖錢樹,被人搶去,豈能善罷甘休。他們不向田家要人,卻向田家索討
身價銀子。“漫天要價,就地還錢”,雙方終於沒有談妥。高翠蘭的父親,一張狀
子告到法院。田旅長是現役軍人,由軍事機關軍法會審,開了三五庭就宣判了:田
旅長身為軍人,強劫人家女子,處徒刑一年;高翠蘭交其父母領回。案件結束,高
翠蘭仍然唱大鼓,形容憔悴,再也活潑不起來了。在家裡時常哭鬧,更表達了對田
旅長的不能忘情。
顯然這一事件對他發生很大影響,心中早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