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的監督。看到這一條,即便朗士元是一個激進份子,也忍不住想拍桌子大罵。百姓的要求或許是沒有錯,可他們之中有幾人能掌握好屬於自己的權力?才從雷神教事件裡嚐到甜頭後,他們立馬就希望吃成一個胖子,吃得個肥頭大耳,腦滿腸肥,而且是一口吃到位?試想一下,皇帝自古以來就擁有無上的權勢,即便在政治最清明的上古之時,皇帝所擁有的權力都是超越法律的,如果一下子剝奪掉皇帝和皇室所擁有的特權,皇帝會答應嗎?擁戴皇帝制度的百姓、大臣、世家和軍隊會答應嗎?大臣、世家和軍隊掌管著九龍帝國85%以上的實權,這些百姓頭腦簡單,一發起熱來就什麼事情都幹得出來,簡直就是不知所謂,他們之中有幾人認識到這其中的利害過?

姑且不說第一條,第二條同樣讓朗士元覺得難以接受。百姓上的請願書上,明言要擁有自己的權力,並聲稱各地的政務、政策等必須讓他們明白地知曉,官府得經過所有百姓的同意之後才可以施行。如果這一條一旦變為現實,整個帝國的確會變得相當的民主,但是,隨之而來的就是亡國之憂。且別說很難把所有人的意見都統一到一起,每項政務、政策要施行的話,事先都去徵求百姓的意見和建議,這得花掉多少人力、物力、財力以及時間?一旦遇到危及江山社稷的大事時,是不是也必須得徵求他們的意見?有些時候,真理、遠見都只掌握在少數人手中,如果真的依了‘少數服從多數’這一條,九龍帝國恐怕國將不國,華族離滅族也就不遠了。民主,看似一個好東西,可任務事情都得有個限度,如果超過了這個度,任務事情都會朝著壞的方面發展。

第三條倒還好一點,不外乎要求官吏要由他們選舉,官府的花費必須讓他們明白地知曉,並且各地都得成立監察委員會,在監察委員會認為官員不稱職的時候,可以罷黜並重新任免。這一點也並不就全是好的,如果監察委員會被那些大世家大家族所掌握的話將會出現一個什麼樣的情況?以九龍帝國目前百姓的素質來說,大家都能保證公平地行使自己手裡的權力嗎?每個人都認為自己可以做到公平、公正、公開地監督政府嗎?不可能!

第四條就是取消帝國的等級制度,用法律規定出人人必須平等。第五條則是規定皇室、官員等不得經商,並對那些大商社、大礦主徵求重稅,用來補償貧苦的百姓。整個請願書洋洋灑灑近萬字,朗士元就差不多隻認可了最後兩條,並認為目前最切實可行的就只有最後這兩條,其他的都需要時間,時間不到就算是舉國推行最後也必然失敗。經過辭職事件後,他變得更加穩重,事前總會慎重衡量,如果再發生類似的事件,對他的事業及前程的打擊無疑是災難性的。

臨時監察委員會所頒佈的工作條例就規定,對百姓呈上來的貼子必須在24小時內作出回覆,現在,朗士元就對這個自己制定出來的工作條例開始有幾分痛恨了,為什麼是24小時,而不是48小時或者72小時呢?如此棘手的問題,怎麼可能在24小時內處理完?

可是處理不完他也得處理,看完呈貼後,他用力地敲擊著桌面。這一刻,他甚至恨不得把這個橡木的桌面給敲穿或者把自己的手指給敲碎,可惜都不能夠。橡木是魔法森林裡的魔法橡木,就算是用最鋒利的刀劍也不見得劈得出一個口子來,而他是一個真正的A級劍客,縱然不能用手指頭敲開桌面,也絕不會傷到自己的手指。所以,他心下相當痛恨,痛恨這堅硬的桌面,也痛恨自己的手指,更痛恨這些上書的人!

侍從官見朗士元的臉色明顯不好起來,但他忍小聲地問道,“閣下,這份請願書該如何處理?”

朗士元的火騰地一下完全冒了出來,“這是你該問的事情麼?”

侍人官嚇了一跳,立即斂聲,“是的,閣下,這,這是我的工作!”

“工作!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