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6章 總參謀部2(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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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的辦法就是工作,具體講就是讓他們從士兵變成工人。
別看這些人打仗不合適,放到工廠裡卻是絕對的青壯,甚至比招收的流民更適合。畢竟受過多年訓練,習慣了集體生活,懂得令行禁止,只要善加引導和管束還是能用的。
至於說其中有少數兵痞改不掉老毛病,不願意出力氣幹活咋辦。太好辦了,此時可沒有勞動法,誰敢不聽號令,等待他的就是不見天日的礦洞和有毒有害的苦役,待遇和戰俘同等,一直幹到死也無出頭之日。
景陽九年二月,皇帝下旨新建京營禁軍,曰陸軍。原海軍陸戰衛指揮使李如樟遷進陸軍總督,下轄20個營,總計三萬人,建衙前軍都督府。
新設總參謀部,下置參謀若干,六部九卿、司禮監掌印、陸軍總督、海軍總督加御前參謀軍機銜,戰時與皇帝共議陸軍指揮調派,建衙後軍都督府。
由於京營廢弛、衛所羸弱,故裁撤五軍營、三千營、神機營以及前軍都督府、後軍都督府,所轄衛所軍務由左中右都督府分擔。
這兩個新部門的設立,標誌著景陽皇帝已經成功抓到了兵權。不過和以往的皇帝大權在握不太一樣,陸軍的指揮權並不在皇帝一個人手中,而是歸於總參謀部。
具體講是由十二名御前參謀軍機大臣與皇帝共同決定,沒有超過七票同意任何人也無權在大明境內調動陸軍,包括兵部。
但皇帝享受特權,比如說御前參謀會議只能由皇帝發起,且有一票否決權。也就是說即便十二位御前參謀軍機達成都同意,只要皇帝不同意,陸軍還是無法調動。
再比如說在對外作戰時皇帝享有特權,可以不徵得參謀軍機大臣的意見直接調動陸軍參戰。不過也有限制,連續兩次作戰失敗或者入不敷出,這個特權隨即失效。
為什麼要給皇帝特權,又為什麼加上如此怪異的限制條件,文武百官大部分都能理解。歷史證明皇權過強不是好事,對外戰爭對於頻繁也不是好事。
但大明武備廢弛又是事實,好像只有皇帝能改變。為了不讓皇帝大權獨攬,又能練出一支強兵,才不得不弄出來這麼一堆條條框框加以制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