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買菜時,順便也給他帶回來一份。所需的費用從房租中結算。

他知道出門往左,再走小半里地便有一個極大的集市。荷衣總是在那裡買菜。

那集市是這小城最熱鬧的地方,每天天不亮就開張了。四處的商販湧進來,人聲鼎沸,推車的推車,趕馬的趕馬,晴天的時候塵土飛揚,雨天的時候滿地泥濘。

他最討厭的就是熱鬧。這種嘈雜的地方,他永遠也不會去。

東家姓萬,人們都叫他萬員外,是個又高又胖,滿臉大鬍子的男人。說起話來嗓門宏亮,性子十分豪爽。

“你或許需要幾個丫環?我可給替你去買,十二歲的小姑娘在市面上最多三兩銀子一個。”

慕容無風皺了皺眉。這人明明在談一個活人,口氣卻象是在談一匹馬。

“我不需要丫環,卻需要一頭駱駝。”他道。

他忽然想起自己如若出門,騎駱駝會比較方便。

這條青石板的長街雖然還勉強行得輪椅,再往前走,便滿處是溝溝坎坎,上坡下坡。

就算是騎著駱駝,他能去的地方也很有限。

“駱駝就貴了。上好的只怕要三十兩銀子。我叫行家去幫你弄一頭,你可以放在我的馬廄裡養著。用的時候牽走就行。”萬員外看著他一副虛弱的樣子,十分同情地道。

“就依你說的,這是三十兩銀子。多謝了。”他遞上銀票,告辭了出來。

房東果然講信用,快到中午時分便派人送來了他一天要吃的菜,還告訴他駱駝也買好了。

他到廚房裡折騰了半晌,打破了兩個小碗,總算是給自己弄了一碟味道不錯的小炒。

好在以前他與荷衣困在那小山村時,他曾做過近十天的飯,遇到難題,還認真請教過辛大娘。

有那份功夫墊底,他總算吹火時沒有燒著自己的眉毛,切姜時沒有割破自己的手,炒菜時沒有讓油濺出來燙著自己的臉。

他這才發現,原來做這些事情並不難。只是在竹梧院裡他從沒有機會去做而已。

接著他便要從井裡打水,去洗了早晨換下的衣物。

井上的轆轤卻遠比他想象的難搖。搖動時必須雙手同時用力,但他雙手一離開扶手,身子便難以坐穩,只能緊緊靠在椅背上。那一桶水在井中晃來晃去,十分沉重,好不易升到了井口,俯身接住時,一隻手卻拎它不動。好不易騰出了另一隻手,不提妨轆轤的搖把卻鬆了下來,他手頓時一沉,吃力不住,只好鬆開,桶便直溜溜地掉了回去。如是三番,他試了七八種姿勢,小心翼翼地計算著平衡,這才將一桶水終於弄出了井面,雙手扶著,腰卻忽然一軟,手一鬆,那桶水便仰面向他潑了過來,將他的半身淋了個透溼。

初春的井水已不那麼寒冷,澆在他身上卻凍得他直打哆嗦。

他只好回到屋內將溼衣服脫下來,換了一身乾燥的白袍。那輪椅的坐墊已打溼了,他只好拿下來,放到火盆上烘烤。

烤完了一面,他將坐墊翻過來,卻愣住了。

坐墊的一角用紅絲線繡著兩個小小的人頭。

繡工粗糙,線條歪歪扭扭,一看而知是荷衣的手筆。

左邊的一個,頭頂上繡了幾根長線,大約是頭髮,旁邊繡著“荷衣”兩個字。右邊的一個,頭頂上沒有長線,卻繡著一個圓髻,一旁是“無風”兩字。兩個人頭緊緊挨在一起,咧嘴大笑,一幅興高采烈的樣子。

他呆呆地凝視地那兩上快樂而簡單的人頭,眼睛一陣發酸。

她一向寫不好那個“無”字,嫌它筆劃太多,寫出來總比“風”字要胖一倍。她也一向寫不好“慕”字,寫出來又比其它三個字要長出一倍。

她還說,那死去的孩子,她起的名字叫“慕容丁一”。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