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只要活著,早晚能揪出他的馬腳,陶夏很‘識相’的立馬和男人成背對背的姿勢,防備著其他狼的偷襲。

有了生力軍的加入,接下來的事情自然就簡單得多了。

才不過半個小時的功夫,狼群就停止了攻擊,心有不甘的撤了。

逃過一劫的兩人總算是鬆了口氣,陶夏以最快的速度找了個有水的地方,將身上沾上的狼崽血洗了個乾乾淨淨,又往身上撒了些可以掩蓋氣味的藥粉,這才罷手,轉而關注起自己的‘救命恩人’來。

“方才的事,多謝兄弟出手相助,不知方不方便告知姓名,他日有緣,必將報答兄弟的恩情!”陶夏也沒傻到直接質問人家為什麼幫忙,轉而走了委婉的路子,打算從那人口中套些話出來。

男人聽了他的話,先是楞了一會兒,隨即才像是反應過來似得,將臉上的油彩抹了個乾乾淨淨,笑道:“瞧我,都忘了臉上還擦著這東西”

陶夏一言不發的看著男人動作,心裡的疑惑卻越發的濃厚起來。

“怎麼?還不認識我了?”男人笑得異常無害,話裡的親暱卻是毫無掩藏的。

聽了男人的話,再仔細的瞧了瞧他的長相,一個身影頓時浮現在陶夏的腦海中。

“你是。。。冷瑾?”陶夏有些不敢相信的問道,現在面前陽剛的男人,和當年那個冷麵的少年,真的是一個人?

“看樣子,我當年還不夠努力啊!居然都沒能讓小桃子記住我!”聽出了陶夏話裡的疑問,男人不僅沒生氣,反而戲謔的自嘲道。

小。。桃子什麼的?算了,看在你救我一命的份上,就當沒聽見吧!

陶夏壓下額頭的黑線,笑得萬分真誠,上前擂了他一拳,隨即給了冷瑾一個大大的擁抱,拍著他的背,埋怨道:“你還好意思說?當年一句話不留就消失,害我擔心了好長一段時間,太不講義氣了啊!”

冷瑾會心的笑了笑,反手將陶夏摟進懷裡,嗅著陶夏身上的味道,滿是懷念的說道:“對不起,當年的事發生得實在是太突然了,走得太急了,所以就沒有給你留口信,抱歉,以後不會了!”

被冷瑾這樣抱著,聽著他溫柔得都快滴水的語氣誠懇的道著歉,縱使陶夏又天大的怨氣,也在此刻消散無蹤了。

只是他總覺得,冷瑾看他的眼神怪怪的,像是在看什麼寶貝一般。

不過要真說起來,現在的冷瑾還真是他喜歡的那一型別的,個子、長相、氣質、身材都看得讓人怦然心動,只可惜陶夏卻不能對他下手。

倒不是因為什麼勞什子的義氣之類作祟,真正的原因,是因為陶夏隱約記得,當年的冷瑾是有妻子的。雖然具體情形陶夏不甚清楚,但卻聽旁人八卦過,說也是某個軍政世家的大家小姐。

有了這樣的內情在其中,陶夏自然不能再將冷瑾掰彎了。況且他當年之所以會去接近冷瑾,有很大一部分的原因,是想抱冷瑾的大腿,而不是找他玩養成。

只是後來因為各種原因,對冷瑾也由原來的三份情誼變作了十分。

因為堅定的認為冷瑾是‘直男’的原因,陶夏對於冷瑾有些過激的行為也沒做多想,只是認為冷瑾和他一樣,對和故人重逢心情太過激動,所以一時有些出格的舉動也是人之常情,他能理解。

於是,不善言辭的冷瑾第一次含蓄的告白,就這樣被‘兄弟情深’的陶夏給曲解了。所以說,有時候單刀直入的做事方法,說不定反而會收到好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