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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小桐站在我身邊,兩行清淚垂落,和我相擁無語。
※※※※
“我現在忘不了艾琳,怎麼辦?”
“那就別忘。”
“如果我想忘呢?”
“那我就陪著你忘。”
“可能要用十年二十年啊。。。。。。”
“短得很,一輩子更長。”
“一輩子是永遠嗎?”
“不是永遠,是一直。”
“你真的不介意我有過兩個人生?”
“對我來說,你擁有我唯一的人生,我唯一的人生擁有唯一的你,我幹嘛要去追問我不可能看見的事?”
“啊,我終於知道你為什麼這麼勾人了。”
“為什麼?”
“因為你有世界上最美的想法。”
“哈?”
“寬容。”我看著身邊的張小桐說,“我用了兩輩子學會寬容,你一點就透,你才是真正的天才。”
“我沒得檔讀,當然要小心翼翼。”張小桐凝視著我,緩慢而飽含深情地說,“對我來說,一輩子就是一輩子,我能不珍惜嗎?”
(《重生傳說》全文完)
第一章
作者:劉振邦
人們一般當我是個廢物,我也並不對這個太在乎。只有那種心裡還留著一種叫自尊的東西的人才會特別在乎別人對他們的看法。而通常不幸的是,自尊這種東西,在窮困的土壤上總會滋生出一種叫做自卑的東西。在那一天,我砍了炮哥跑路到這個鬼地方的時候。我就已經把自尊這種東西丟江裡餵魚去了。我身邊什麼都沒有留,除了小刀疤。小刀疤身上沒有任何一條疤,即使有,那也不可能是刀疤。只所以叫他小刀疤,是因為他叫我大哥。叫了我大哥的,我一律都喊他們小刀疤。
刀疤是我在中學的時候打架打出來的交情,他臉上那道疤是我劃上去的。從那以後,他就叫我大哥。不過我不是老大,炮哥才是。刀疤昧了炮哥兩斤貨,他的馬子得了病缺錢,據說是心臟的毛病。不過他們兩個都沒跑掉。刀疤的下場很簡單,被砍了一刀,從左眼拉到了右邊下巴。就跟我很多年前砍過的那樣,不過,那時候並沒有砍開骨頭。炮哥罵我動手太利落,還數落了我,說什麼如果他去砍的話就能怎麼怎麼的。不過我知道他不過是在放屁而已,他能幹的不過是打炮,所以才叫的炮哥。他打炮還不喜歡避人,可憐了那姑娘了,刀疤說她心臟還很不好。
我轉身出了門。雖然他不避人,可是我避他。看見那身肥肉在眼前抖無論是誰都不舒服。
走出房子,在門口看見了太子。太子是真的太子,他老爺子管這一片天。可是蠟燭臺兒黑自個,偏偏管不住他兒子。太子抖手甩出了一支駱駝,遞到我面前。
“要不?”
“不要。”
他順理成章的將煙叼上,右手在地上一擦。他喜歡用火柴,還喜歡用食指與拇指夾著煙抽。據說,這手勢是滄桑男人的特徵。自然,這是據他說。
“老頭子要我去英國。”一口氣將手中的駱駝吃了快一半,他才開口。
我們兩人就坐在門口的臺階上。我轉過頭看了看他。
“老頭子看來知道我的事了,想送我出去。x的。”停了會,又問:“你今年多大了?”
“18。”
“我小你半歲,乾脆你跟我一起去。”
“不去。”
他愕了一下:“為什麼?”
“刀疤。”
“聽說刀疤……”他停了口,比了個切頭的手勢。
我點了點頭:“恩,我動的手。”
“你跟刀疤……”他說了一半,不再接下去說。左右看了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