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釐清每個階段的行動,連幾點幾分都推算出來。)她立刻打電話給濟馬,但對方佔線。然後花了好幾分鐘才接通,但我那時已經坐在“月宮”裡,在食物面前崩潰瓦解。後來她搭地鐵到上西區。可是這一趟拖了一個多鐘頭,等她到達我公寓時已經太晚。我陷入沈思,沒去應門。她告訴我她在門外等了五到十分鐘,聽到我在裡頭自言自語(她覺得很含糊,聽不清楚我在說什麼),接著,非常突然地,我好像就唱起歌來——瘋瘋癲癲又荒腔走板的唱法,她說──但我自己完全不記得那件事。她再敲一次門,我卻還是賴在原地不動。她不想讓自己變成討厭鬼,最後只好放棄離開。

這就是凱蒂給我的說法。剛開始聽起來滿真的,但後來一開始想,她的故事就愈來愈沒說服力。“我還是不懂妳幹嘛過來,”我說:“我們就見過那麼一次面,我當時對妳來說不可能有多重要吧。妳幹嘛要為個不認識的人費那麼大的工夫?”

凱蒂將視線從我身上移開看著地板。“因為你是我哥哥啊。”她輕聲說道。

“那只是笑話而已。沒有人會為個玩笑自找麻煩。”

“對,我想也是,”她說,微微聳肩。我還以為她會繼續說下去,但幾秒鐘過去後還是什麼都沒說。

“呃?”我說:“那妳幹嘛這麼做?”

她抬起頭看了我一下,然後又盯著地板看。“因為我以為你會有危險,”她說。“我以為你會有危險,我這輩子還沒為誰這麼難過。”

她隔天又去,不過我那時已經離開。當時門沒關上,她推開門跨過門坎時,發現斐南狄茲在房裡頭亂轉,一邊氣沖沖地把我的東西塞進垃圾袋裡,一邊低聲地咒罵。根據凱蒂形容,他活像在清理一個死人的房間,一個剛死於瘟疫的人:一副非常厭惡的樣子,慌慌張張地走來走去,因為怕我的東西會傳染疾病給他,所以他連碰都不想碰。她問斐南狄茲知不知道我去哪,但他其實也沒什麼好說的。他說我是個發神經的混蛋小癟三,要是他知道個什麼鬼,就是我大概爬到哪裡去找洞等死了。說到這,凱蒂已經離開,回到樓下街上,然後在路上找到的第一個公共電話亭打電話給濟馬。他的新公寓位於西村的銀行街,但一聽到凱蒂所說的話,他立刻丟下手邊的事趕來跟她碰面。那就是我後來得救的原因:因為他們倆出去找我。當然我那時沒意識到這點,但現在知道了,一想起過去那段日子就忍不住湧起對朋友的想念。我已經縱身跳下懸崖,結果就在快要跌到谷底之際,離奇的事發生了:我知道還有人愛我。像那樣被愛著,讓一切都改觀。雖然那並沒有減少墜落的恐怖感,卻賦予那份恐怖感全新的觀點。我已經一躍而下,然後就在最後的關頭,有個東西伸出援手在半空抓住我。我將那個東西定義成愛。那是惟一能阻止一個人墜落的東西,那是惟一能推翻地心引力定律的東西。

我完全不知道接下來該做什麼。離開住處的第一天早上,我只是邁開步伐,任憑自己的腳步帶領方向。真要說有什麼念頭,那就是讓機緣決定未來的遭遇,循著莽撞衝動與無常世事的路徑。第一步踏向南方,所以繼續往南走,經過一兩個街區後瞭解到我反正至少得先離開自己住的小區。請注意自尊是怎樣動搖我疏遠自身苦難、自尊和羞恥心的決心。有部分的我對自己的自甘墮落感到毛骨悚然,而我也不想冒著碰見熟人的危險。往北走表示會經過晨側山莊,那裡的街道到處都是熟悉的臉孔。不是遇到朋友,就是會碰到一眼能認出我的人──“西端酒吧”的常客、同學、以前的教授。我沒那個勇氣去承受他們的目光、他們的凝視、他們大惑不解的再看一眼。更糟的是一想到要跟他們說話,我就覺得怕。

月宮 2(2)

我繼續朝南行走,在往後流落街頭的日子裡再也沒落腳於百老匯。口袋中大概有十六七塊錢、一把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