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她真的甘心嗎?可別沒兩天就又要鬧離婚了。

我沒有詛咒人家的意思。可四樓那個桃花,誰說得準啊!難保她不會在結婚宴客那天,瞧見哪個順眼的男人,跑去跟對方要電話號碼。

四樓桃花就是有這種壞紀錄,偏偏有個男人對她那麼有心!

唉!上天真是不公平!

旺伯、旺嬸的不出所料——

要結婚了?那當然!那桃花啊,就是嘴硬,死不肯承認。其實啊,她早被徐先生收服得服服帖帖。

女人啊,本來就得有一個屬於自己的男人,這樣才有依靠,心裡才踏實。桃花老是勸不聽,幸好,徐先生有心。桃花要是再任性啊,我看徐先生該打她三大下屁股。

現在,也不大聽她唱什麼男人什麼消遣的東西了。想想,把男人都“消遣”完了,那可該怎麼辦?

桃花啊,當局者迷。

人在福中,還是要知福一點!

“結婚?!我才不要!”

她幹麼要結婚?

像這樣,多自由自在。高興時當有個抱枕,不高興時踢他下床;愛吃不吃、愛睡不睡,沒人嚕囌——呃,這一點是有點不正確,徐明威嚕囌得很,管她吃、管她睡,管這管那的。但不管怎樣,總之,她日子過得好好的,幹麼結婚?沒事找自己麻煩!

她才不要結婚。

“什麼?!她不結婚?”

那個桃花到底是什麼意思?

徐太太耐不住。簡直豈有此理!

別說她跟她兒子已經有那種關係了,人家好女孩,哪個不正經地為未來打算?鄭重舉行儀式,把名份定了,才不會惹人說閒話。

可那個桃花——

她居然不結婚!到底要怎麼樣她才滿意、才甘願?

兩個人不該做的都做了,偏偏該做的卻不去做!居然說不結婚!

還有,哪有男人住到女人那裡去的!明威那樣時時去她的地方過夜,又不結婚,成什麼體統!

不行!一定要找個日子,要他們把這個婚結了!

“不結婚是嗎?”

徐明威一點都不失望緊張,嘴角還噙著笑。

桃花也說她“不愛吃”起士蛋糕,他先喂她一口、兩口,然後一片、兩片,直到她全吃下去。

桃花也說“不要跟他有糾葛”,他一次、兩次等著她,然後上門,然後過夜,然後把他的衣物、日常肘品搬過來,然後書、電腦、書桌也跟著搬過來,再然後,就半正式同居,理直氣壯住下來。

桃花也說“不要干涉”她約會。哦,他不干涉,一點都不干涉。瞧,他還大度地送她去跟別的男人約會!不過,送一次、兩次,然後,又然後,現在桃花沒半個約會。

所以,不結婚是嗎?

他抿嘴愉快地笑起來。

明天,他就去買個鑽戒,先套在桃花的小指、中指,然後,就牢牢地套進她的無名指。

他的桃花兒……“你還結不結婚呢?”

後記

請先容我仰天長嘯三聲——

哈——哈——哈——

終於把“桃花”給寫完了,這個公寓“系列”的故事,總算告一段落。在“系列”兩字上引號,是因為一開始並沒有想寫成系列什麼的,只是想寫寫那個破公寓裡幾個怪胎女人的故事。

所以,每個故事基本上都是獨立的。如果你在看故事時,不小心不認識這個誰是誰,那也無妨,她們彼此之間也是互不去相識,老死不相往來,連對方真正叫什麼名字都不知道。

總之,我要大大歡呼終於把這幾個女人都搞定了!

尤其是那個桃花,實在很給他難纏,整得我七葷八素。現在,我很高興,終於能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