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事情終於發生了。

自己的媳婦,妊娠時處於保養身體的想法,到了當地一家醫院輸血,當時並沒有任何異樣。

可是在女兒出生後沒多久,媳婦的身體出現了不適應特殊症狀,隨後就到醫院驗血檢查。

當查出來之後,讓他們聞之色變的事情發生了。

hiv抗體呈陽性。

而他因為媳婦剛生過小孩,也沒有同過房,沒有被感染上,但是更加不幸的就是,就連剛出生的女兒也患上了這個病。

透過分辨,他們確定了,患上如此恐怖的病,就是因為在醫院裡輸血得來的。

他們一家子陷入了一場曠日持久的法律訴訟中,不斷的收集證據,將醫院告上了法庭。

醫院在法庭上提供不出採血許可證,又未按衛生部的強制性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