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怕殺了他的成份,果然還是像上回一樣,心念一動之間,立時一招“鶴翔紫蓋”狂攻過去,這是從徒弟手中學來的,卻是衡山劍法中一式強橫招式。

這一招攻出,對方立時又被逼退了半步,可三人配合無間,進退趨避都十分完善,真如附骨之蛆,要想在三兩招間甩掉,卻談何容易。

就在這個時候,卻發生了一件事,一件其實根本不算事的事,剛才那道閃電的雷聲,終於傳到了,十分響亮,正是那種最響,最脆,最兇,最狂,能讓有心臟病的人嚇的突發心肌梗塞的那種雷聲。

這時林平之卻奇怪的發現,三個人的劍勢忽然都有些走樣,三個高手就像是一下子忘了自己的武功,忘了怎麼戰鬥了。

好機會!可這會是誘敵之計嗎?不管了,這時也沒有可以猶豫的時間。林平之立時猱身欺上,從對方兩把劍之間穿過,手中劍以一個並不自然的姿式反著揮出,對著一個對手隨手一指;劍氣貫腦而入;已是立時斃命。

他這一劍本來只是想要擊傷敵人,藉以逃走,卻不料一劍出手,威力如此,這時才發現,甚至他這個使用者,都沒完全弄清這把劍的所有潛力,本來只道自己武功微弱時需要仗寶劍厲害,功夫漸高之後,她對自己的用處總會越來越小。

事實上所有的古老傳說,都說武功練到極處,什麼草木竹石皆可為兵,什麼真正高手不仗兵器之利。可今天卻發現,自己武功長進時,劍上發揮出的力量,卻似比人本身長進的還多。

一擊得手,便直衝出去,雖然甩掉了那兩個劍客,這時已經遲了一步,他能聽到周圍若干高手的大致位置,憑他現在的輕功,怕是很難逃的掉了。可這時,耳邊聽到一個人說話的聲音,一個他見面的時候不長,卻印象極深,又時時念念不忘的人,林曉雨。

“你和他們不是一夥的,是我誤會你了,否則又沒人知道我在看戲,也不必演雙簧戲給我看,更不用自相殘殺了。”林曉雨的聲音一如往常的平淡,但此時吐字的速度極快,快到若不是林平之功力特殊,都沒法聽見,這時若有別人聽到了,只能聽到像是氣球破了的很快的哧的一聲。

“他們是我的敵人。”還在奪命狂奔的林平之,更多的話也說不出來了。

“我知道,在福州時的事,是我錯了,我給你道歉,可現在不是說話的時候,九十七天後的午時二刻十三分十七須臾二十六剎那,泰山最高峰峰頂,來見我。”

啊?這啥意思?突然跟自己作了這個奇怪的約定,而且時間還定的如此精確,要知上回分手時,兩個人還只能算是陌生人,而且還有些奇妙的敵意。這一次才只是開口說了兩句話;連面都沒見到,怎麼已經來跟自己訂約了?

“那也得我有命才行啊!”林平之低聲叫喊道;是啊,不管是什麼樣的約定,也得今天他能殺的出去,跑的掉才能說的,今天若完了,還去赴什麼約。

“黑暗是你的朋友,噪音也是你的朋友,記住了。”林曉雨丟下最後一句話,忽然間便悄然遠遁,這句話是什麼意思?

忽然明白剛才自己是怎麼殺的掉那個人的了,黑暗和雷聲。這雷雨夜中縱在城市裡也相當昏暗,對於習武之人的出手,總是要有些影響的,但這三人聽風辯器的本事也還將就,尚能仗之與自己拼鬥,可剛才那聲響雷卻著實太震撼了點,當然,單是雷聲的震動,高手也不當回事,可響雷同時影響了對方當時的聽覺,還會造成精神恍惚,感覺錯亂的效果。

而自己抓到了那個機會,便是雷霆一擊,立時就已擊殺一人。

可我是怎麼回事?林平之忽然很諒異的發現,他根本不需要看,不需要聽,既使目不能視,耳不能聽,他也能“看”的見周圍所有的一切,甚至遠比視力所及要清晰的多,如果只憑看的話,現在他可看不見不遠處一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