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力,大約有二十到三十斤。你們鑑定的腳印重量減去二十到三十斤,我估計兇手的實際體重可能在一百三十斤左右。”

陳法醫點點頭,道:“至於其他的腳印,重量與邵小兵的體重符合,是因為兇手上山時,他帶著滑輪和六十多米繩子的重量。”

高棟道:“那你有沒有想過,兇手上山時帶著東西,體重鑑定結果與邵小兵相符,但他不是所有時間內都拿著東西的,為什麼所有腳印的體重鑑定結果基本是一致的呢?”

陳法醫思索下,不解搖搖頭,道:“這是個矛盾點。”

高棟道:“這表明,兇手放下滑輪和繩子後,一定拿起了身旁的石頭,來保證自己所有腳印的體重基本一致。”

陳法醫吃驚地張大嘴:“這……這都能想到嗎?這是什麼兇手?”

高棟繼續道:“兇手選擇讓邵小兵自殺的地方,不挑在其他地方,偏偏挑在這裡,就是因為這裡的腳印能夠得到最好儲存,讓我們有足夠證據認定是自殺。他故意把腳印留給我們,自然是考慮到了我們警方會對腳印進行的各項鑑定工作。鑑定工作無非是身高、體重等幾項,他肯定想得到。”

“但是鞋子呢,兇手是穿了邵局的鞋子來完成這個自殺的佈置,他最後還是穿著邵局的鞋子下山,鞋子沒從二十多米高的地方掉下來。但我們發現的鞋子,顯然是摔破的。”

高棟不以為意,道:“你們當時看到屍體時,鞋子是穿在邵小兵腳上嗎?”

“這倒不是,鞋子掉在一旁,摔裂了。”

“那就行了,兇手弄死邵小兵後,繼續穿著他鞋子帶了滑輪和繩子下山,來到石頭灘上,然後脫下鞋子朝崖壁上多摔幾次,最後扔到邵小兵屍體旁邊,讓我們看上去判斷是邵小兵跳崖時摔脫出來的。石頭灘有個好處,留不了腳印,兇手弄完後,直接走到海水裡繞出去,也不會留下腳印。”

陳法醫連連點頭,按高棟的方法,沙灘上的疑問基本都能解決了。

高棟拿起電話,叫來江偉,把分析結果和他溝通一遍後,吩咐他馬上派人去調查邵小兵案發前一段時間內,全縣範圍內哪家店出售了至少六十多米長的繩子,還有最近有沒有人買過滑輪。

高棟知道,寧縣是沿海漁業大縣,這種直徑的繩子和滑輪在漁船上用的很多,這種店也很多,調查需要頗費一些工夫,但現在這是最直接的辦法了。

打發兩人走後,高棟坐在椅子裡重整了一番思路。

兇手的身高在171到175之間,真實體重在130斤左右,監控上判斷此人是個中青年,具體年紀不詳。

邵小兵案子中,儘管兇手匪夷所思地用了滑輪裝置來製造自殺假象,但他細節不可能百分百盡善盡美。譬如他腳下踩到過繩子了,他把滑輪放在地上時,留下一小段圓弧的壓痕。當然,如果不是想到了滑輪裝置,面對這一小段若有若無的壓痕,高棟只會以為旁邊踢開了塊石頭留下的,根本不會格外注意到。

邵小兵的偽造自殺過程已經基本清晰了。

兇手大概是先控制住了邵小兵,應該是用捆綁的方法,老陳說邵小兵手腕上有挫傷,現在看來應該是被捆綁留下的,而不是摔下去造成的。兇手捆住邵小兵後,把他放在了懸崖下,再來到山坡上,掛好滑輪,放下繩子。為了保持自己體重前後基本一致,此時兇手拿起身旁的石頭,走下山坡,回到懸崖下,把繩子繫住邵小兵。又重新回到懸崖上,透過滑輪裝置把邵小兵拉起後,解開繩子,讓他自由落體。最後,收拾完一切,拿上東西走人。

如果劇本真是這樣寫的,那麼邵小兵車子最後出現在一公里外也有了解釋。

兩個滑輪和至少六十米長的繩子,這一堆東西不可能是兇手隨身帶的,一定兇手是在邵小兵家中,控制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