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清禮俗——婚喪嫁娶

資料字數比較多,有刪節。去看看 。

人,從出生到死亡,需要經過兩個質的轉折點,第一個轉折點是婚姻,

第二個轉折點是死亡。

婚姻的完成標誌著一個人完全擺脫了對父母的依附關係,已經從未成年

者換位至名符其實的成年者,對組成的新家庭,對將出生的嬰兒開始承擔一

種家長的責任和父母的義務。也就是說,婚姻,是男人和女人真正成熟的標

志。

死亡則意味著一個人生的結束。它是人從陽世轉入冥冥世界的標誌,是

一種生死轉換。

無論是婚姻亦好,死亡亦好,民間與宮廷都賦予它極隆重、極莊嚴的禮

儀和不可抗拒的傳統俗制。它綿延了幾千年,至清代更加盛大,更加繁褥,

更加程式化。

(一)清代民間婚姻習俗

清代,民間婚姻形式較為複雜,阿注婚、冥婚、走婚、空婦婚、搶婚、

小兒婚、伍和婚、入贅婚、姑舅表婚、共妻婚、典妻婚、服役婚、轉房婚、

自願婚等等。這些婚姻形式多數可囊括進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形態之中。

1。婚俗中的繁文縟節

(1)清代婚俗對“六禮”的承繼和變異

我國古代婚姻講究“六禮”,即納彩、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

六個程式,直至明代,一直延續此風。

到了清代,民間仍行“六禮”,只是名稱上有些演變,風俗亦有些不同。

宮廷則只重納采、親迎二禮,並多了個女家“鋪房”一禮。《清史稿·志第

六十四》:“凡品官論婚,先使媒妁通書,乃諏吉納采。”婚前一日,“女

氏使人奉箕帚往婿家,陳衾帷、茵褥、器用具”。屆日,“婿承父命親迎”。

(2)清代漢族民間婚俗

清代漢族民間婚俗基本上包括說媒定親、換帖納彩、回奉、送彩禮、踩

花堂、過嫁妝、嫁娶、鬧房、回門等禮儀程式。這種婚姻是依從“父母之命、

媒妁之言”的包辦婚姻。

這裡僅舉山西南部地區的清代婚俗加以說明①:

說媒定親是第一步。

婚嫁講究門當戶對。兒女到了成婚年齡,媒人便到男女雙方家裡提親。

提親時,要介紹另一方的生辰八字、人品、屬相及家庭情況。男女雙方家長

若覺得對方條件還令人滿意,就要請來陰陽先生合八字和屬相。若是馬、牛

相合,則認為“白馬怕青牛”,此樁婚姻不吉;若是雞、狗相合,則認為“雞

狗不到頭”,此樁婚姻亦不幸。像這樣的情況,提親之事自然告吹。若相合

後沒有什麼可忌諱的,那麼,親事便可以定下,並與子女相說。

換帖納彩是第二步。

之後,便要擇吉日換帖。用紅紙做成的帖上印著龍鳳圖案,內中寫有門

第、姓名、生辰八字。男女家換帖時,男家還要隨帖送給女方24塊銀元和

10件物品。這些物品包括裙料、襖料、喜褲料、綢緞衣料一身(算作兩件)、

繡花帶、繡花巾、一副手鐲、一對戒指、一套頭飾,以取“十全十美”之意。

回奉是第三步。

女家收了男方的物品,便要以禮相待,設宴招待男方,俗稱“吃成飯”。

吃罷飯,待男方走時,要回奉物品,其中包括:文房四寶、面娃娃、糕塔(一

種形似柱的饃饃,上面塑有10樣果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