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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地方。
這個地方一定是全考場的風水寶地,老師監考的時候,除了巡視之外,都一定會到那個地方休息,且經常順便來問我的身體狀況,生怕我死在考場上,所以作弊這一套也行不通了。
而旅遊啊,運動啊就更和我沒緣分了。我天生長了一對漁民腳——腳趾很長,而且大腳趾最長,懶洋洋游泳的時候特別有用,可是一旦需要爆發力的時候就完全沒用了。
加上只要太陽稍稍大一點,就很容易忽然到地口吐白沫,體育老師看到我就好像看到了校長兒子一樣,呵護備至。
所以我的大部分體育課,都是在樹蔭下,穿著白襯衫手捧小說度過的。
對於我自己來說,早期這樣的生活還是相當愜意的,除了被球場上的帥哥踢出的香蕉球擊中鬧大從樓梯上滾下來以外,我還是特別喜歡那些安靜的、不出汗看書的日子。
我想很多人都有我這樣的經歷,但是未必有我這樣的絕對。那個時候,我幾乎所有的時間都在看小說。
我把圖書館掏空之後轉向民營的小書店,從書架上的第一本看起。本本都是花錢借,很快錢就不夠用了。
對於毫無特長的我來說,賺取生活費這種事情簡直是天方夜譚,我便開始賴在書店看書,但是通常是看三本借一本,因此老闆也不好意思趕我走,因為我初期到底是個大客戶,之後雖然借的少了,但頻率高啊,總量還是不錯的。我覺得我的情商就是在這個時候培養起來的。
到初中結束,我已經再沒有書可以看了,便開始自己寫一些東西。
雖然質量都不高,但是在完成一輪正規的小說閱讀之後,我忽然有一種很強的慾望——我想自己寫一篇小說。
當時的這個想法和任何的夢想都沒有關係,我壓根不想成為一個作家,當時我只是覺得寫出一個好看的故事,能讓所有人在我背後搶著看,是一件多麼拉風的事情啊。那一年,我開始真正動筆。
從最開始的塗鴉寫作,到自己去解析那些名家作品,縮寫、重列提綱、尋找懸念的設定技巧、尋找小說的基本節奏,僅僅兩個月的時間,我便慢慢地發現,我寫出來的小說,越來越有樣子了。
可是,我還是不敢投稿,廢材的人生讓我很難鼓動自己走出這一步。當時還沒有電腦,我使用紙和筆,在稿紙上寫作。慢慢地,我就開始沉迷進去了。
我荒廢了學業(反正也沒什麼成就了三蘇原話),到大學畢業,我寫作的總字數超過了兩千萬字,大部分都是寫在各種廢棄的作業本上。
我是一個換作業本特別勤的人,因為我的作業本前頭是作業,後頭往往就是我寫的小說。
這能方便我在上課的時候寫作,往往兩三節課,我就能把一個本子全部寫完,那第二天寫作業,織好換一個新的本子了。
說真的,現在回頭去看我寫的東西沒有一部分的水平還是能讓我自己咂舌的,不僅僅是能和現在想媲美,很多作品甚至寫的比現在的還要好。
因為當時我注重文筆和語句,而現在的我已經是個老油條了,知道把意思表述清楚就很足夠了,往往懶得在文字上多琢磨。
在整個寫作過程中,我有一個特別明顯的特徵,就是隻寫故事。那時候的故事種類非常多,我寫武俠、寫懸疑、寫愛情,甚至很早我就開始寫一下現在比較流行的型別,比如穿越型別的小說。
但是和其他的文學愛好者不同,我只想寫故事,我最希望聽到的一句話是:“後面呢?
後面寫了嗎?”因為,這是對於我故事的最好的評價。
在出版《盜墓筆記》之後,有很多人問過我一個問題:你是否覺得你的成功有運氣的成分?
我想說,沒有任何一次成功是沒有運氣的成分。有一些好運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