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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時早已屍焦體毀,只剩殘餘的頭骨及指骨。很快地,她的丈夫因涉嫌謀殺妻子,而遭逮捕起訴。不過,由於當時一名年輕的外科醫師勒。卡特(lecat)出庭作證,證明人體自燃現象的存在,其夫才獲無罪釋放。
最後,法庭裁決妮可。米立特死於“上帝的懲罰”。
一八五三年,英國大文豪查爾斯。狄更斯(charlesdickens)的長篇小說《荒涼山莊》(bleakhouse),故事中描述了一個名叫庫魯克(krook)的邪惡酒徒,在未被縱火的跡象下慘遭燒死,現場只遺下大量油脂,從地板夾縫流滴至下層。
狄更斯在小說中,以人體自燃象徵社會邪惡終將自我毀滅。他會將這類事件安排到故事情節中,顯見人體自燃事件在當時已時有所聞。
然而,如此的文學手法,卻遭文學評論家視為宣揚迷信。也就是說,有許多人仍不相信人體自燃現象的存在。
當時的德國化學家巴隆。馮。列比格也指出:“人能夠自燃的說法,並不是建立在死因的知識之上,而是走向知識的反面,建立在對引起事故的所有因素和條件完全無知之上。”
由於許多案例的受害者都是酒鬼,列比格曾經假設,人體自燃可能是由體內酒精含量過多而引起的。當酒精濃度過高,便會釋放出易燃氣體,一遇火源便會燃燒。
於是他做了一個實驗,將新鮮肉類注射不同濃度的酒精,希望能測量出多少濃度的酒精會引起自燃。實驗否定了這項假設,無論濃度為何,都不可能使肉體焚化殆盡。
另外,著名法醫學家卡斯波在《實用法醫手冊》則直接否定人體自燃現象:“在一八六一年的今天,如果還有誠實的科學家想去解決人體自燃的神話,那真是太可悲了。所有關於‘自燃’的證明都是完全不可信任的,是由沒有專業知識的人所提供。”
儘管如此,匪夷所思的人體自燃事件依然層出不窮。
例如,在一九○五年英國南安普敦附近的某個鄉村,基利夫婦在一場無名火中喪命。當天早上,從基利家傳出尖叫聲,鄰居聽見後立刻衝進屋內,卻發現躺在地上的丈夫已化成灰燼。而太太坐在安樂椅上,雖然燒為焦炭,但形體仍依稀可辨。
警方調查後發現,屋內有張桌子翻倒,油燈也落在地板上,但燈火併未釀成大火。令人難以想象,一盞油燈竟然會瞬間焚燬夫妻兩人的身體,而安樂椅卻沒有燒燬。咸信,這是一樁人體自燃一次波及兩人的特殊案例。
根據三百多年來的統計,全球的人體自燃現象約有兩百件以上,受害者有男有女,年齡範圍極廣,最老的有一百一十四歲,最小的是四個月大的嬰兒;跟身材也毫無關聯,有些案例還發生在走路、開車等行動中。
隨著法醫學日精月進,不斷髮生的人體自燃現象,也愈發不可思議。
有個研究者美國人查爾斯。福特,蒐集了二十世紀以降在美國發生的人體自燃事件,並予以翔實紀錄。
其中最著名的案例,發生在一九五一年七月二日的佛羅里達州聖彼得堡。
那天上午八點,一位女房東潘西。卡本特(pansycarpenter)想轉交一份電報給房客──六十七歲的寡婦瑪麗。裡瑟(maryreeser),當她走到裡瑟的房門前,卻發現房門把手滾燙異常。
卡本特察覺事情不妙,大喊救命,兩名油漆工人從對街跑來協助,合力將房門開啟。
房門一開,屋內濃煙滿布,一股熱氣不斷湧出。待熱氣消散,他們才走進屋內,並發現客廳和廚房隔間木柱都有燒痕,裡瑟慣用的搖椅則不見蹤跡,地上只留下一團直徑約一公尺的橢圓形焦痕,以及一隻仍然穿著黑色拖鞋的小腿殘肢。
消防人員抵達後,從這堆橢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