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部分(第4/4頁)
章節報錯
即為“異教”,那麼,異教的信仰自由又怎麼落實。這樣的信仰自由其實是自由信仰的取消。張勳試圖藉助行政的力量把道教中的這一支扶為“正宗”,正類同美國佬警惕的確立國教之舉。北洋政府內務部畢竟有人,它作了一個很得體的批覆:“信教自由,載在約法,人民願沿舊稱,在所不禁,斷無由國家頒給封號印信之理。”胡適在剪貼之後,對這種“價值中立”的態度提出了質疑:“果爾,則尊孔典禮,‘衍聖’封號,又何以自解?蓋遁辭耳!”(同上)不立封號是內務部的事,尊孔祭典是袁世凱的事,內務部管不著,它在它自己的職權範圍內,應該說做的還是不錯的。只是胡適提出了這樣的質疑,是在表明他十個月後已然搞清楚了“政教分離”的道理?未必。
二十四 危險的“國教”(3)
事過幾天,胡適又作日記,依然是剪貼加評論。這次他所剪貼,是“袁氏祭孔令”。尊孔祭典,果然行矣。“中國數千年來,立國之本,在於道德”,這是祭孔令的第一句話。一錘定音,要以德治國了。殊不知,西方的宗教正是東方的道德,正如同東方的道德,亦同於西方之宗教,兩者形態有異而功能悉同。兩千多年的皇權社會不論,袁氏此語,分明是要把孔儒往國教上推了。所以,後文又說:“前經政治會議議決祀孔典禮,業已公佈施行。九月二十八日為舊曆秋仲上丁,本大總統謹率百官舉行祀孔典禮,各地方孔廟由各該長官主祀,用以表示人民,俾知國家以道德為重,群相興感,潛移默化,治進大同。” 當統治者的權力穩固之後,它勢必要向思想和信仰領域延伸,這是權力擴張的本能,也是統治本身的需要。袁世凱身為“凱撒”,卻覬覦“上帝”之域,從而使政權和教權合一。他動用的是國家政治會議的力量,並以身示法,又用“令”的方式昭告全國,用以推動孔教為國教。應該說,這才是這份“袁氏祭孔令”的“七寸”。
胡適打蛇,卻未察“七寸”所在,反而拎著尾巴亂抖。ABCDEFG,一二三四五六七,“此令有大誤之處七事”,於是,胡適掰起了手指頭,不畏煩難,一一道之。“如言吾國政俗‘無一非先聖學說發皇流衍’,不知孔子之前之文教,孔子之後之學說(老、佛、楊、墨),皆有關於吾國政俗者也。其謬一……”從謬一到謬七,皆末中節。其要害,開篇即呈,而胡適視而不見,這就是當時的眼力了。
不妨重回開頭的“孔教問題”,最後,胡適考慮的是,如果不是宗教以為國教,則將何以易之。能夠取代宗教的在胡適手上有三張牌:一是倫理學說——此正孔教之本身,話語迴圈也。二是東、西方之學說——汗漫無際,無以論之也。三是法律政治——這才看出胡適的留學根底。治理國家,一不能以宗教治,二不能以德治,唯一能之,便是法治。對於通篇日記來說,這最末一句不啻是一個逆挽。從對國教的懸疑,到關於法律的揣問,可以看到的是,憲政缺環的胡適回國以後還是回到了“法治國”的路子上來。
二十五 “拆房”之喻(1)
也是在波士頓,胡適碰上了一個革命家,他是廣東前教育司鍾榮光,因“二次革命”而出亡,流落美國,暫寓此地,打算明年進哥倫比亞大學讀教育。這位革命志士和胡適一見如故,相談甚歡。他語重心長對胡適言:“吾曹一輩人……今力求破壞,豈得已哉?吾國今日之現象,譬之大廈將傾。今之政府,但知以彩紙補東補西,愈補而愈危,他日傾覆,全家都有壓死之虞。吾輩欲乘此未覆之時,將此屋全行拆毀,以為重造新屋之計,豈得已哉?惟吾一輩人,但能拆毀此屋,而重造之責,則在君等一輩少年人。君等不宜以國事分心,且努力向學,為他日造新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