宰相班底,逐步建立起了以自己為核心的最高決策集團,建立了以溫彥博、王珪、魏徵、戴胄、侯君集等人所組成的宰相班底。在這個班子中,即有李世民的舊屬,也有原東宮集團的成員。這個班子彙集了當時最傑出的人才,在政治上呈現出明顯的朝氣和進取精神。透過領導層的改革,李世民不僅牢牢鞏固了自己的地位,而且也為進一步勵精圖治、開創貞觀之治的新局面奠定了基礎。

經歷了隋朝盛世、隋末動亂和滅亡的唐太宗,給他留下的最深的印象是隋朝的滅亡。在唐太宗看來,隋朝本是一個十分強盛富庶的統一帝國,僅是儲備的糧食就可供全國50年之用。但隋煬帝繼位後不到13年便分崩離析,短命而亡,原因是什麼?他認為主要有3條:一是隋煬帝廣修宮室,到處巡幸;二是美女珍玩,爭求不已;三是東征西討,窮兵黷武。由於隋煬帝恃其富強,不顧後患,徭役無時,干戈不停,使老百姓無法生活,終於激起反抗,以至身戮國亡。而這一切都是唐太宗的親身經歷,因此他引以為戒,成為影響他制定統治政策的重要因素。面對隋朝滅亡的歷史教訓和貞觀初年百廢待興、百亂待治的局面,唐太宗經過深深思考,決定以大治天下作為自己的施政方針。

治國方針確定以後,唐太宗首先抓了國家的政治建設,把任賢和納諫作為保證政治的兩條主要措施。

除此之外,唐太宗還建立了一套完備實用的法規體系,為創造一個良好安定的社會環境、實現大治天下的治國方針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唐太宗又進行了法制的改革和建設,採取慎刑寬法和嚴格加強法制的措施。為了管理國家,唐太宗主持制定了《貞觀律》,明確了賞罰制度,加強了法制建設,長孫無忌又和其他人為其作注,這就是後來所說的《唐律疏議》,成為封建社會成就最高的法典,而且一直儲存下來。除律外,還有令、格、式,法制成了完整的體系。

唐太宗還設立了死刑覆奏制度,以示對人命的重視。在京城要在兩日內五次覆奏,在各州要三覆奏。同時,為了防止和嚴懲誣告行為,還規定誣告者要“反坐”,即誣告他人什麼罪名,就用這種罪名懲罰誣告人。

法律貫徹的好壞,關鍵在於皇帝的態度。貞觀時期,唐太宗不但能夠以身作則,遵守法律的約束,對自己的親屬和部署要求也非常嚴格,如有觸犯刑法者,嚴格依法處理,從不徇私枉法。

唐太宗以身作則,執法如山,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中起了積極的影響和作用,使貞觀初期逐漸形成了執法嚴肅,令行天下的好風氣。社會環境安定,政府官吏都能夠做到清正廉明,王公貴戚和豪族大姓都不敢違法亂紀,欺壓百姓。由於法制嚴明,不但犯法的很少,被判死刑的也很少。

在進行政治和法制建設的同時,唐太宗又致力於社會經濟的恢復和發展,當時,由於長期戰爭的破壞和自然災害的影響,經濟破敗,民戶凋殘。面對這種困境,唐太宗一方面大力提倡戒奢崇簡,節省開支;另一方面又積極地推行輕徭薄賦,與民休養生息的政策,使農民得以逐步恢復生產,重建家園。

唐太宗提倡戒奢崇簡,並以身作則。他繼位後,住的宮殿還是隋朝建造的,大部分都已破舊。一般新王朝的君主都要大興土木,另建新的宮殿。但唐太宗為了節省開支,在貞觀初年一直不允許修作。唐太宗還嚴厲禁止厚葬,並要求五品以上的官員和勳親貴族都要遵照執行。對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