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又添了一句:“我沒說錯吧?你認識King嗎?”

“認識。”他還是一如既往言簡意賅。

這下,連前排的常楓也嗤笑出聲。這不明意味的笑讓我更加尷尬了,我繼續說道:“別笑啊。甄姬王城這麼大,不是每一個人都和King打過交道的吧?我會下這種結論,是因為你們都坐了他的車。我沒說錯對不對?”

常楓又忍不住笑了幾聲。小櫻嘆了一口氣:“是夠笨的。”

其實你才是笨蛋啊林英澤,既然一直都在那等我,為什麼不找陸西仁要我的電話?我可是按時按點到的——心裡是這麼想,我卻完全沒勇氣說出來。

算了,他脾氣一直是這樣。每次跟別人約時間見面,他都得比機器人還準時,但對方哪怕遲到一分鐘,他也不會再多等下去。如果有一天他真的等了很久,大概會有“等不到人不走還打電話催,不是我英澤大爺的風格”這樣奇怪的想法。不解釋、不溝通、不示弱,完全就是林英澤的個人特色。沒想到過了這麼多年,還是一點沒變。

想到這裡,我忍不住笑了:“嘿,小櫻。”

“怎麼。”

黑暗的車廂中,只漏入了些許街燈的微光。他側過頭看著我,面容因背光而不清晰,輪廓卻被描繪成一幅線條美麗的畫。

眼前的一切,如同電影中的場景。不管是他髮絲被風揚起的顫抖,還是眨眼時睫毛扇動的瞬間,都像慢鏡頭一樣,緩緩進行著。

——我知道你喜歡我。

——你也不要忘記我們的約定。

童年小櫻的聲音,依稀在耳邊響起。我想,之前我會為與小櫻見面感到緊張,就是曾經有過這樣奇怪的對話。但真的見面以後,我發現自己確實想太多了。現在我們已是大人,童年再丟人的事放到現在看,也已變成可愛的回憶。

只是,分明曾經是最親的朋友,相隔這麼多年,卻再沒辦法像以前那樣,敞開心扉,交換著幼稚的小秘密。像昨天晚上發生的事,我沒法告訴他們任何其中任何一人。小櫻的脾氣不是很好,如果知道我遇到這種事,肯定會狠狠罵我,甚至……甚至可能會有點瞧不起我吧。

唉,算了,不想這些。不可以把不好的情緒帶給周邊的人。我試著繼續話題: “真沒想到我們十五年沒見啦。之前一直找不到你人,我還以為你遇到了麻煩,沒想到現在居然這麼厲害。”

小櫻確實蠻厲害的。在我們這一幫小夥伴兒裡,家境最好的是蘇疏和蘇語菲,其次是陸西仁,然後才是小櫻和我。小櫻媽媽很早就過世了,我們都沒見過她。林叔叔雖然沒有蘇叔叔他們富裕,卻是標準的好爸爸。以前我們一幫孩子去小櫻家玩,他每次都會燒香噴噴的菜給我們吃,待我們特別好。這樣和藹可親的林叔叔,按理說應該養出安分守己的兒子,沒想到小櫻這樣霸氣,居然能走到這一步——很早就聽人說過,甄姬王城高層大部分都是名門望族,賀姓股東更是佔了大半。一個二十來歲的年輕人想要混到King身邊,真是需要點本事的。

“怎麼個厲害法?”他饒有興致地說道。

“能在King身邊工作,還不厲害嗎?雖然也在厲害的人身邊工作,但我只是個小助理,你好像比我高了不知幾個段數啊……”

常楓大笑起來:“別說了,洛小姐,我一個晚上沒吃東西,你這一逗我,我的胃更疼了。”這男人的笑點真的很奇怪。

終於,小櫻沒再繼續嘲笑我:“你在給誰當助理?”

“Edward Conno。”我把頭髮撥開,露出耳朵,開始向第一位朋友炫耀我的第一個Edward Conno,“看,這是他親手做來送給我的。”

“現在還喜歡發亮的東西?”

“人是不會變的嘛,不要笑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