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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春分:「他媽要是知道,肯定比毛蛋還高興。」
王金氏將信將疑。
畢竟開學一個多月了,毛蛋現在過去可跟不上班。
毛蛋太乖,在家就跟個小呆一樣。
不論他媽還是他爸跟他說話,高興眨一下眼睛動一下腦袋,不高興一動不動。
從來沒有太多表情。
繼昨天不願回家,到今天要去上學,這對孫瑾來說堪稱質的飛躍。
飯後,孫瑾就帶著毛蛋去找校長。
王金氏經常領著毛蛋在路邊玩。校長見過許多次,知道這孩子呆的很,身子骨還弱。剛入秋,秋風起,就裹上圍巾和帽子。
校長就想勸,上學重要,身體更重要。晚一年也沒什麼。
孫瑾也知道開學一個多月了才把毛蛋送進去,人家老師也為難。便向校長承諾,想讓他跟著跑一年,熟悉熟悉環境。
王金氏表示,她可以在外面看著。
大冷的天哪能讓一個老太太擱門外站著。
王旅長很得上面看重,校長也不好拒絕,就取個居中的辦法——王金氏陪讀。
王金氏驚呼:「我的娘啊!那我咋坐得住。」
孫瑾被她嬸娘逗樂了:「我的娘啊,有免費上學的機會,您還不趕緊謝謝校長。」
「我一個半隻腳踏進棺材的人了,我學那些還有啥用。」
校長不這樣認為:「大娘,你學會了,以後去寧陽,至少認識男女廁所吧?」
「不學我也知道男女廁所。男廁所的字比劃多,女廁所的女字簡單。」
校長想笑:「那我要不要誇誇您老?」
「這點事哪值當的。」
孫瑾卻沒空在這兒扯閒篇,「嬸娘,您就說去不去吧。去我就給毛蛋領新書,等一下就去供銷社給他買本子和筆。您不去,您去買,我去上班。」
王金氏的任務就是照顧毛蛋。
早晚飯都不用她做。
毛蛋去學校了,她不去的話,閒的心慌難受,吃飯都沒精神。
多吃一口飯都覺得浪費。
毛蛋甭管怎麼氣她,身子骨弱是不爭的事實。萬一聽課累生病了,一個班那麼多學生,老師一時之間沒發現,出了大事她以後可沒臉見她死去的大哥大嫂。
王金氏猶豫片刻:「我先試試,等毛蛋跟同學熟了再說?」
孫瑾立即給毛蛋教學費。
作為插班生,毛蛋也跟甜兒一樣,坐在最後面。
孫瑾給兒子領了新書,又去給他買鉛筆和作業本,再把人送到學校第一節課都下課了。
一年級的孩子都懂事了,不需要家長陪同。
王金氏拉著毛蛋進去惹得全班圍觀。
孫瑾就跟孩子們解釋,毛蛋身體弱,隨時能昏過去,必須得奶奶跟著。
同學再一聽毛蛋七歲了,還沒班裡將將六歲的小孩高,頓時忍不住同情他。
孫瑾擔心兒子,打量一番,非常失望,小孩的表情木木的,看似無悲無喜,沉寂在自己的世界裡。
可要沒他鬧著要上學這一出,孫瑾見他這樣會覺得很無力。
如今知道了,兒子是懶得搭理他們這些人。
不論他怎麼想的,都是一個好現象。
孫瑾很高興,摸摸毛蛋的小腦袋:「我跟老師說了,身體不舒服就讓奶奶帶你回家。」
小孩動一下腦袋,躲開他媽媽的手。
孫瑾渾不在意的收回手,「那媽媽上班去了?」
小孩瞥她一眼,就收回視線。
孫瑾總覺得兒子是在說,你可算走了。
「嬸娘,別太拘著他。」
比起兒子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