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張蘭洛王打頭的賬戶名帖子。

一個一個,似乎都是放逐之城的成員。

其中,最高帖子自然就是蘭洛王騎士發表的,他在評論中寫道:“放逐陛下就算是抄襲又如何?你們有本事就去抄襲個網文陛下來!我直接給鑽石盟主!十萬字的書說五百多萬字的書抄襲,我就奇了怪了,說放逐大大抄襲的人到底是腦袋被驢踢了還是腦子長了漿糊?我不知道你們怎麼想的,我也不需要你們怎麼想,但從今天開始,你們在其他什麼媒體說話我管不著,在《蘭洛王傳奇》和《伯納德的盛典》書籍區域,看到詆譭放逐陛下的言論,立即抓去小黑屋,絕不姑息!”

蘭洛王馬仔:“放逐之城是團結的隊伍,是緊密圍繞在以放逐陛下為組織中央的充滿戰鬥力和號召力的隊伍,敢打硬仗,敢於拼搏,敢於不眠不休!閒雜人等別在這裡唧唧歪歪,否則,我們宣傳部的禁言**可不是吃素的!”

蘭洛王橙色騎士:“支援放逐陛下。十萬字的書說五百多萬字的書抄襲,豬都笑了。”

蘭洛王藍色騎士:“支援放逐陛下。十萬字的書說五百多萬字的書抄襲,雞都笑了。”

……

得到了蕭放答案的蘭洛王騎士,本應該是很生氣的,可是,他卻用實際行動告訴蕭放,即便這本書有抄襲,但是,他仍然堅定地站在蕭放這邊!

網文界就那麼大一點,抄襲一個創意算什麼?只要沒有轉化為作品,沒有公開發表並形成版權的作品,根本就算不得抄襲!

遙想當年的《蘭洛王傳奇》僅僅十萬字,好吧,就算你這十萬字寫得很好,甚至也給了放逐大大這本書的大綱。可問題是,這本書你沒有發表啊,而且,你的字數也沒有放逐大大寫出來的多啊!

最新的著作權有規定,如果一本書要告另外一本書抄襲,不但要有真實的證據,還要比拼兩本書的字數的!只要是字數超過十倍以上的書,並且所謂的證據都只是類似的話,是不構成侵權的。

如果說一本書寫過裝逼打臉的情節,另外一本書就不能寫這個情節了,那另一本書還怎麼寫?

如果一本書寫過一個人跳樓自殺,是不是另外一本書就不能寫跳樓自殺了呢?

而且,既然是看到了抄襲,為什麼當初蕭放剛剛寫並且發表之後不提出來說侵權,直到現在才說侵權?是看到現在放逐大大功成名就財源滾滾所以嫉妒了嗎?還是想搜刮一點利益下來?還是敵對勢力的有心推動?

這不是明顯的找事麼!

蘭洛王騎士也希望放逐大大可以堅定地對他說沒有抄襲!可是,他得到的答案不是如此。而這個答案給了他失望的同時,卻也給了他希望。

至少,放逐大大勇於承認,勇於擔當。

一個有擔當的人,就算做了壞事,那也是一個有責任心的壞人。而不會像沒有責任心的好人,根本就做不成事。

蘭洛王騎士的想法很簡單:既然支援了,那就義無反顧地支援下去吧!就算《蘭洛王傳奇》是抄襲的,那《伯納德的盛典》呢?以後的書籍呢?每一個網文作者幾乎都是靠著模仿別人的書籍而出頭的。既然如此,放逐大大為什麼就不能是其中之一?

在翻天覆地的網路新聞中,這個找事的“遙想當年”現在已經出名了。

有時候,一個人出名,還真的需要靠著一個名人。

“遙想當年”可謂是體會到了這股甜頭。

因為實在寫不下幾個字來,蕭放不自禁又切換到了書評區的介面,當看到蘭洛王騎士他們的言論,看著他們每一條整齊的支援語言,蕭放心頭升起了一股感動的同時,心頭也不禁有些羞愧,在蘭洛王騎士不回話之後,蕭放真的以為蘭洛王騎士會因此而放棄自己,在遇到這樣的事情之後,蕭放以為放逐之城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