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說道。聽了這話,弗萊德幼小的身軀微微顫抖了一下。

“湯米……”弗萊德小聲說。

“什麼?”

“我是……你的朋友嗎?”弗萊德怯怯地問。

“你是,弗萊德,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湯米肯定地點了點頭,又問,“我呢?我是你最好的朋友嗎?”

“你不是,湯米。”弗萊德用力搖著頭,“你是我唯一的朋友。”

“弗萊德,從今天起,除了教我識字,再教我拳擊和摔跤吧。你不是說你的老師什麼都教麼?你一定也學過這些了。”

“學是學過,可為什麼忽然想起這個呢?弄得全身是傷,挺難受的。”

“因為要是還有人說你的壞話,我就可以狠狠地教訓他們了。”說完這話,湯米又傻傻地笑了,指著自己黑青一圈的左眼說:“而且不用被他們打的那麼難看。”

面對著坦蕩微笑的朋友,黑髮的英俊少年眼圈紅紅的,拼命忍住不讓淚水掉落下來,用力點頭答應著。

“好了,不是說好要教我識字的麼?現在就開始吧。”湯米拍了拍弗萊德的頭,提醒著他。

“恩,我們現在就開始。你想先學什麼?”

“‘朋友’,你告訴我 ‘朋友’寫出來是什麼樣子好嗎?”

學習識字的機會讓十五歲的湯米躍躍欲試,他興奮地抓起一根樹枝,隨著弗萊德的動作在泥地上寫下了他人生中的第一個單詞。

兩個“朋友”肩並肩地排列在地上,一個優雅端正,另一個帶著幾分粗野的痕跡,正如站在一邊寫下它們的兩個主人。

“你的字寫的真好看。”湯米看著弗萊德的筆跡讚歎著。

“不用著急,時間長了你的字也會寫得好看的。你還想學什麼?”

“等一下,我多練兩遍。”湯米執拗地抓起樹枝,重新在地上書寫起來。不久,地面上就佈滿了“朋友”的字樣,有的大,有的小,雖然筆跡仍然粗糙生硬,但確實看的出,湯米把這兩個字一步步練得工整起來了。

“湯米,要把這個詞記在腦子裡哦,下次我是會考你的。”弗萊德坐在一邊,看著年長的朋友專心地練習,在一旁提醒地說。

“記在腦子裡是不夠的,這兩個字,我要好好練習,寫在我的心裡……”

……

“湯米,跑,快跑!”弗萊德的叫喊聲在悠遠黑暗的小巷子裡迴盪著,他對著逐漸遠去的湯米的背影喊完了一聲之後,轉身跑向了另外一側的巷口。

弗萊德的心裡紛亂如麻,他邊逃邊為今天的衝動悔恨不已:如果他今天不冒險出來找湯米,如果他不為慶賀湯米的參軍而偷拿了幾份食物,如果他不執意要和湯米在河邊慶祝,如果他能更警覺一點,不被小巴克夏和他的狐群狗黨發現,那麼或許現在什麼事都沒有。

“抓住他,抓住這個小偷。”

“打斷他的脊樑,看他還敢不敢作賊!”

唯一令弗萊德慶幸的是,小巴克夏引著眾人都來追趕自己了。這樣一來,湯米應該就安全了吧。明天他就要去報到,可不要在這時候出了什麼岔子啊。

“小雜種跑不了了,他鑽進死衚衕了。”囂張的笑聲從身後傳來,弗萊德現在才發現,自己慌不擇路,跑進了一條狹窄的死衚衕。衚衕最深處是堵高牆,恐怕就算兩個人站在一起,也爬不過這樣的高度。

停下腳步,看著一馬當先衝過來的小巴克夏,弗萊德忽然對這張熟悉的輕佻驕傲的面孔感到一種說不出的厭惡。就是這張臉,從小在他面前晃悠,直到現在。每當有這張臉出現的時候,他總是要倒黴,趴在地上接受鞭打的責罰,同時還要忍受這張面孔殘酷的嘲諷。

為什麼要有“替身”?為什麼貴族的孩子犯了錯誤卻要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