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艱難執行的任命(第1/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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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皇帝下旨的一般人事任命是有一套流程的:皇帝找到中書省值班的人,對他們說出自己的想法,這個想法也可以由宰相傳達,中書省值班的中書舍人人負責草擬詔書,門下省的人負責封駁審議,尚書省負責最終執行。
比較高階的文武官員以及親王等由皇帝下旨授予,這個詔命就不能由中書舍人去起草了,而是由學士院的翰林學士起草。
自從蔡京掌權之後,他總攬三省長官,詔命的起草、審議和具體執行都由他來牽頭完成。
給蔡京這麼大權利的好處是大多數時候宋徽宗想做什麼都不會有人阻止了,不會出現像宋仁宗想任命一位御史結果連詔命起草這關都過不了的情況,但是如果宋徽宗的意見和蔡京意見不一致的時候就會遇見一些麻煩,因為按照流程宋徽宗的詔命無法傳遞下去。
這套流程在神宗之前是被嚴格執行的,然而到了宋徽宗這個時候出現了比較巨大的變化。
蔡京上臺後他敏銳地察覺到了之前流程對於宰相和皇帝的限制都太大,於是提出以後詔命不用由中書省起草,皇帝直接自己寫,或者蔡京寫好直接送給宋徽宗簽名,稱為“御筆手詔”,各部門接到御筆手詔直接負責執行就行了。
起初各部門看見原來的文書上面都密密麻麻寫著起草人是誰,負責稽核的是誰,是誰最終發出了詔書,後來發現在宋徽宗的聖旨上都沒有這些東西了,於是很多官員不執行命令。
宋徽宗當然不允許下面的官員對他發出這樣的挑戰,於是一開始規定不執行御筆手詔的罰俸,後來發現大家還是敢不執行,於是下命令不執行的貶官,但是還是有很多人寧可不做官了也要維護法度,於是宋徽宗又下了命令,對於御筆手詔執行不到位的直接流放三千里。
這次就是遇見了特殊情況,蔡京不想讓趙啟領兵,他心中另有皇子人選,不過這個人選他不能直接說出來,無論在哪個朝代大臣和皇子勾結都是大忌,他當然不會犯這樣的錯誤。
“不是老臣不肯執行,只是此事事關重大,不是兒戲,需要一位資歷比較深,才德兼備的人去領兵才行。我們已經被梁山賊寇們打敗了五次,倘若這次再敗,我朝天威何在,顏面何存?老臣一心為了官家和朝廷考慮,請官家明鑑。”
蔡京言辭懇切,顯示出忠心耿耿的樣子。
“太師多慮了……”
宋徽宗剛要反駁,又想起來了什麼。
“對了,我怎麼忘了,這皇子封官,應該是翰林學士起草詔書,中書舍人宣詔就好,請太師暫且安歇,等翰林將詔命送來。”
宋徽宗已經習慣遇見事情就找蔡京商量,所以他這次徑直來到中書省與蔡京說話,不過在蔡京反駁的過程中他也想起來了皇子封官的詔命是不需要經過中書省起草的,他們只需要負責向大臣們宣詔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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