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個膀大腰圓的男人,堵住了道路,他們手裡拿著刀,頭上帶著黑色的絲襪,看起來像是一根肥胖的火腿腸。

王皓和劉斌面面相覷,這裡是偏僻、杳無人煙的鄉間小路,搶銀行的怎麼會來這裡了?他們看上去又不是有錢人,應該去找那種開著寶馬賓士的人才對。

除非是尋仇。

王皓心中有了數,用腳趾頭想,也知道是誰,來到桂溪鄉,就得罪了一個人而已,這人是誰,已經不言而喻。

他們手裡拿著刀子,看來不是一般的混混,要將王皓置於死地,對面一共四個人雙拳難敵四手,對面還有工具,怎麼看,王皓贏面都不大。

王皓想到拖延時間,立刻問他們幹什麼,大白天還蒙著臉,神經病啊!

“哈哈哈哈。”領頭的男人發出一聲狂笑,走上前來,他的身形,王皓似乎見過,好像是金三。

當他一發聲,王皓更加篤定是他,雖然只和他見過兩次,但他沙啞的聲音,獨特的音色,王皓過耳難忘。

“金三?”王皓叫出他的名字。

對面縮了縮脖子,動作有些慌張,急忙否認道:“什麼,我不是。”

“就是你,你帶著這麼多人人來找我幹嘛,還死性不改,想去踩縫紉機是吧。”王皓呵斥道。

劉斌轉過頭問王皓,認識他們嘛?

“說來話長,反正他們不是什麼好人。”王皓凜冽道。

“現在怎麼辦,報警嗎?”劉斌低聲說,隱隱感覺到不妙。

“先別激怒他們,他們人多,讓我好說看看。”王皓想到唯一的辦法,是用三寸不爛之舌,來改邪歸正,好歹他挺會說的。

就算不行,拖延一下時間也好,這裡偶爾會有村民路過,只是現在是做飯時間,大家都在家裡炊煙裊裊,誰有時間再這公路上站著。

“金三,我已經認出你來了,咱麼沒這麼大的深仇大恨吧…… 殺人可是要挨槍子的事,所謂不打不相識,上次的事,就算了,以後還可以做朋友,你說行不行。”王皓說。

金三打死不承認他是金三,說:“我不是金三,但是我今天沒想殺你,就看!你一根手指就行了,或者一根腳趾,否則你不知道以後怎麼做人,今天就當是哥們教訓你。”

明晃晃的長刀子,發出刺目的光芒,在這個坡山村,沒有監控,沒有巡邏警察經過,就算發生了什麼,也不過是一群混混鬥毆,沒人會重視。

“也沒有到那麼嚴重的地步吧,就不能商量嗎?”王皓儘量擠出笑容,想用和藹可親的態度,感化他們。

“有,除非,你從我胯下鑽過去,哈哈哈哈。”金三囂張地說:“還得我們手下錄影片,給你心愛的女人看看,他就是一條狗,一條舔狗。”

“哈哈哈哈,太好玩了。”其他人也仰天大笑起來,絲襪都快破了。

他說指的就是林敏芝,果然是趙城那雜種叫來的瘋狗,王皓一個俯衝上去,踹在金三的腦袋上,其他幾個人撲了上來,揮著刀要砍他,王皓左閃右避,身上捱了一條口子,鮮血滲透了出來。

他沒時間去顧著傷口,一記左勾拳,打在火腿腸臉上,火腿腸捂著眼睛嗚嗚嗚叫喚,在這個緊張的時刻,劉斌本可以逃走,看到這麼多人,帶著刀子,還是挺嚇人的。

即使王皓是鎮長,是領導,或許以後可以帶他騰飛,但,生命只有一次,要是落下殘疾,升官又怎麼樣呢。

普通人下意識就會逃跑,就算是很親的親人也會馬上逃走,曾經有一個地震,老師不顧學生逃了出來,受到大眾的譴責,說他沒有捨己為人的精神,不配當老師。

但後來這位老師說:“很多人都只會當鍵盤俠,口中說的好聽,真的遇上大場面,可能比兔子跑的還快,好歹他還在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