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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趣,因為他知道自己當皇帝也是天意。忙問:“怎麼知道天意呢?”
秦檜說:“臣取一枚銅錢,擲起三次。如果落地後,皆為正面朝上,那麼就是天意決定要議和。如果有一次是反面朝上,那麼就是天意決定不議和。”
楊康說:“那你扔扔看。”說著走下御桌,防止秦檜作假,明明是反面朝上,說成正面朝上。秦檜見皇上走到邊上,取出一枚銅錢就扔,連扔兩次都是正面朝上。秦檜剛想扔第三次,楊康說:“慢,這最後一次,我來扔。”楊康接過銅錢,向上一拋,銅錢一落地,馬上趕上前去看,只見仍是正面朝上。
楊康覺得不可思議,又拿起,連扔兩次,都是正面朝上。
楊康也不撿那銅錢,長嘆一聲說:“嶽愛卿,不是朕要殺你,是天要絕你啊。”心想,岳飛畢竟是自己一手提拔上來的,要殺掉還真是不捨。但天意都定下了,自己又能如何。
秦檜上前撿回銅錢,說:“嶽將軍的事,臣一定辦好。”
楊康說:“那就交由你處理。你先下去吧,朕要好好靜一會。”
秦檜來到宮外,展開右掌,那枚銅錢安然躺在那裡。他用左手將銅錢上下一翻,嘴邊露出一絲奸笑。只見銅錢的上下兩面印的圖案是一樣的,都是正面。
御書房內的楊康卻在生悶氣,其實他信不過秦檜,拿銅錢在手時,已經由指端觸控得知銅錢果然有詐,兩面都是印字的。但考慮到一旦揭穿,勢必將追究秦檜的欺君之罪,所以故作不知。現在乃是朝廷用人之際,他已有心犧牲岳飛,總不能連秦檜也除了吧。和金人議和,打理朝政都靠著他呢。
第十章 岳飛之死
為了配合議和,楊康召韓世忠、張俊、岳飛三大將入朝,任命韓世忠、張俊為樞密使,岳飛為副使(樞密使、樞密副使都是負責軍國要政的)。明升官職,實解兵權。不久放手讓秦檜去陷害除掉岳飛。九、十月間,秦檜派諫官万俟卨收集偽證,組織獄詞,羅織罪名。又收買、勾結岳家軍重要將領張憲部將王貴、王俊等人,秉承秦檜意旨,誣告張憲欲據襄陽為變,以謀恢復岳飛兵權。張憲遂被捕入獄,岳飛,岳雲父子也被送往大理寺。
十一月,兀朮派蕭毅到臨安,提出“劃淮為界,歲幣銀絹各二十五萬,割唐、鄧二州’為議和條件.楊康只想儘快達成和議,對割地、稱臣、納貢不是很在意。在他眼中,這些遲早要從金人手中拿回來。而兀朮算是故交,現在賣他個情面,也沒什麼不好。便同意秦檜簽署書面協定。這就是宋金第二個和約,史上仍稱“紹興和議”。
說起來楊康也不是沒有想過靠能征善戰的將領,領軍收復中原。但實際上這是難以做到的。總的說來,在軍事實力上,還是金強宋弱。自己先祖楊令公也算絕世名將,輔佐疆域比現在更廣,國力比現在更強的前朝,和遼國頂多打個平手。而以前的遼國只是現在金國的一部分。南人不適合北戰,原因有很多,民風、騎兵、氣候等等都是。所以楊康現在最想做的是議和,等自己兒子楊過成長起來了。十個金國都不是一個南宋的對手。
這日,楊康在深宮一處偏院指導兒子楊過修煉,並無旁人。轉眼楊過已經14歲了,由於天分奇高,自幼努力,道行不淺。楊過突然問:“嶽將軍勞苦功高,爹爹能否赦他無罪?”
楊康心裡一震,面色不改道:“誰告訴你岳飛入獄了?”
楊過說:“是孃親告訴我的。”
楊康說:“哦,雖然岳飛治軍有方,戰功卓著,但他桀驁不遜,難以駕馭,所以沒法留他。”
楊過說:“金無赤足,人無完人。若是身具雄才大略,桀驁不遜又有何妨。”
楊康說:“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我既已疑他,何必用他。”
楊過說:“爹爹更疑秦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