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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彷彿猶憶其事。及已成人,伯叔諸長,每以廢物相
呼,言侵堂上。青不能堪,輒為痛哭。而家庭多故,又戈操同室,青羞忿交集,遂
一舉而自立門戶。此青終身隱事,雖手足有不能告者,獨對兄告之。無他,以兄愛
我之深,望我之切,青不直言,兄必不娶。我以一不祥之身,增父母之累,遺家庭
之羞,更因兄愛我而使昆終身為鰥夫,我不忍也。古人謂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
可毀傷,孝之始也。此其言雖略近於腐,然為人子女者,不能以其身為父母博物質
之享受,不能為父母博精神上之愉快,則彷彿我之於父母,僅有權利而無義務,今
轉以其遺體,使其大增痛苦,則人又何貴乎有子女?而為人子如青者,呱呱墮地,
即與父母以不堪,此我之每一揹人,便淚珠洗面也。夫此事既牽累父母,多一人知
之,即青多增一分不快,亦青多增一分罪惡,囊之山窮水盡而不直告者,正在於此。
然家慈洞燭其隱,嚴責以不得因小節而誤人大事,此又青之卒為兄言之也。此語一
出,則兄對青以前一切所為,必為渙然冰釋。於是愛冬青不必娶冬青,不娶冬青,
亦不虞其為人所得矣。雖然,青尤不肯以我不負兄,便認其事已畢也。更進一步,
則青當為兄謀一終身伴侶,以補我此生不能追隨左右之遺憾。且青宿有此心,已非
一日,曾屢屢於女友中注意之。顧就我所知,其足為吾兄耦者,百不得一二。即得
之矣,兩不相識,又作合之無由。填海有心,移山無日,悵望前途,固不禁負負徒
呼也。乃為日無多,卒得一人,而此人於兄,固不勝其欽仰,即見與彼,亦為於青
而外之第一良友。青不能事見,則兄之伴耦,舍此莫屬矣。然兄與被,以有青在,
初未絲毫涉及愛情範圍,又青所可斷言。青之言此,初非有他,實以見與彼,為最
可配耦之人,不應失之交臂也,其人為誰……
楊杏園看到這裡,便將下面剩下的幾張信紙,暫按住不看,心裡不由跳蕩起來。
看到前面一段話,倒好象是事實,後面這一轉,卻有些可怪了。這種說法,無論如
何,不能成立,我必得寫一封信去,痛駁她一番,遲疑了一會,再看下面是:
我言至此,即不明言,兄亦當知之也。彼史女士者,除識字略遜於青,則容貌
品行以至年齡,無不勝我數倍。而其天涯淪落,伶仃孤苦,則又吾兄所每為扼腕。
以彼代青,青甚安心,史女士得失如兄,夫復何求。兄得此良伴,及其少年,又正
可收一閨中弟子,從容以陶鎔之而成為人才。故責此謀,乃一舉三得之事也。青為
此謀,原不敢必吾兄之同意與否,然既不能娶青,則當無拒絕史女士之理。遂不嫌
冒昧,竟為吾兄言之。同時,青以我之所以不嫁,與夫勸兄之必要,亦已盡情函告
史女士,更以我之所謀,徵史同意,彼果洞悉此中曲折,決無異詞。敝親方老先生,
已啟程來京。來京後,當與吾兄向史老夫人道達一切,而史老夫人亦必欣然以其一
線孫技之有託也。吾書至此,言已盡矣,然尚有一事,不能不鄭重告兄者,則此書
一字一句,皆自青之肺腑中掏出,決無絲毫之虛偽與勉強。兄能愛我,必能信我,
能信我,當又無不從我之所請也。千里引領,敬候好音。冬青再拜。
楊杏園將這信從頭至尾,看了三四遍,信倒相信了,但對於她這種辦法,卻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