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隱明明就知道,他爸顧念真向來對他不在意,他媽林小星只知道寵他,他說不練字,林小星就能把他的書法老師給轟走,他又不愛練字那種枯燥乏味的事情,怎麼可能寫好字嘛。

“我教你寫字好不好?”林隱很好脾氣地問他。

顧小北唔嗯一聲。

林隱握著他的手教他練字,練的依舊是莊子的《天地》外篇,因為顧小北喜歡這篇。當時林隱的未婚妻eleyna還沒有出現,顧小北理所當然地霸佔林隱的時間。

林隱握著他的右手,教他寫字,顧小北只覺得心裡癢癢的,有點奇怪,他覺得這都是林隱的錯,是林隱挨他捱得太近了才會讓他變得這麼奇怪。

於是他故意找了個理由發脾氣:“你管我字寫得好不好看,我不學了,你忙你的去吧。”

他跪坐在蒲團上,還故意把林隱的膝上型電腦遞給了林隱:“我不要你教我,我自己會學。”

之後,顧小北和同學去參加過為期兩週的畢業旅行。

旅行的目的地是北歐的一些國家,他們在義大利、英國、波蘭等地旅遊,拍攝了許多照片,他在威尼斯坐過小艇,也去看過梵高的藝術展。

和林隱兩個星期不見,他除了最開始那兩天覺得新鮮,後來就基本沒笑過,同學問他是不是不開心或者感到難受。

顧小北搖頭,他只是覺得心裡空落落的,回到國內,他在機場看見林隱的助理,林隱沒有來接他,他的心裡怎麼都不是滋味。

和朋友分別後,他讓助理送他去林隱的公司,他在林隱公司樓下等了很久,買了一塊紅絲絨小方蛋糕,打算只要他把這塊蛋糕吃完後,林隱還沒下來或者沒有給他發訊息,他就走了,並且整整一個星期不要理林隱。

所以他吃蛋糕吃得很慢。

直到林隱下來,喊他一聲:“小北,你怎麼在這裡?”

顧小北才換上一副彆扭的臉,走過去,把剩下的蛋糕塞給林隱:“吃不下了,給你帶過來的。我今天晚上要睡你家裡,你不準告訴我爸媽。”

顧小北真的不是哭包,只要林隱不在身邊,他可以變得比任何人都堅強。

他不愛哭,但他知道只要他哭,林隱就會更偏愛他,林隱是他無論如何都想要生活在一起的人,所以他想要林隱更偏愛他。

【作者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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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林隱只是對顧小北做到這樣的地步,丟開兩年後又重新親近,就像丟棄一條小狗後再重新撿回來好好養著。

那麼顧小北也不會發脾氣,不會生氣到眼紅,不會怒到想要把林隱關起來。

他一直是乖的,一直很聽話,即便有時候看起來拽拽的,但他也很好哄,只要林隱稍微軟一軟語氣,肯好好親親他,肯給他買一份禮物,肯把時間花在他身上,他也就不生氣了。

他就像是一隻認主的刺蝟,在主人想要憐愛他時,乖乖地把柔軟的粉色肚皮露出來,給主人摸。

他會抱緊主人的手指,用黑色的漂亮眼睛讓主人在他身上多留一點時間。

當然,這只是顧小北對自己的評價,在張蕭和其他人眼裡,乃至是他的母親林小星眼裡,他都是囂張跋扈不聽話,而且極其難以管教。

否則林小星不會在曾經的很多年裡,都對林隱抱有一種十分強烈的感激之情。>br />

她一直覺得自己麻煩了林隱,顧小北性子桀驁不馴,從小就跟個陀螺一樣,見誰都要去頂撞一番,儘管顧小北在顧念真面前會收斂著性子,但那並非是出自本心的,而是處於一種敬畏和害怕。

七歲時,顧小北就曾把她請來家裡的家教老師給弄得下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