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重翻舊案(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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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不信,掀開白布,差點一口氣沒喘上來,此時的黎松渾身都是鞭痕,整個臉部嚴重變形,老人都有些認不出自己的孫子了,也不知道這兩天到底受了多少罪。
“他是黎松嗎?”老人顫抖著問警察,擔架上的孩子確實穿的是黎松失蹤那天的衣服,身材也是一樣瘦弱,就是這臉血肉模糊,讓老人心底隱隱有一絲僥倖。
“驗過dna了,就是黎松,趕緊簽字送去火化了,要不然都要臭了。”警察不耐煩的解釋道。
在警方的催促下,老人在一張紙上籤下來自己一生中唯一會寫的三個字,自己的名字。
老人家看不懂,也不知道籤的是什麼,只聽警察說不籤就沒辦法將黎松帶回家,所以只能老老實實的簽上自己的名字。
另一邊,警方出動大量警務人員,前往貧民區尋找林蒼,卻並未找到林蒼。
根據漢城檢察院宣判。
經審理查明,漢城普高高三學生鄧紫薇帶頭霸凌同學,導致被害人黎松死亡,林蒼失蹤,性質惡劣,但因當事人年滿十四周歲且未滿十八週歲屬於未成年人,外加認罪態度良好,並取得被害人家屬諒解,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被告人鄧紫薇犯霸凌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賠償被害人家屬一萬元整,罰金五千。
被告人體育生幾人因霸凌同學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個月,緩刑一年,罰金五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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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趙天語因被鄧紫薇蠱惑,並無任何主觀傷人意圖,且善後措施(主動承擔了被害人黎松的火化,安葬費等等)完善,獲得被害人家屬諒解,罰金五千,當庭釋放。
案件告一段落,林蒼的奶奶也曾三番五次來到警察廳要求尋人,前面幾次還會出警配合老人前往貧民區搜尋一下,可次數多了,警察便不再搭理了。
只有無助的老人,每天沒事的時候,自己前往貧民區,隔著新修繕的圍牆和大門,眺望裡面。
事發三個月後,林蒼的奶奶選擇放棄漢城平民身份,自願進入貧民區,成為一名貧民。
自此,警察也是鬆了一口氣,那個煩人的老太婆再也不會出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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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間和劉璐兩人緩緩將案件看完,沉思了一會。
“有一點不對勁。”劉璐皺了皺眉。
“哪裡不對勁?”凡間問道。
“葉沁在日記裡一直說的是兩人,可是卷宗裡面說的很清楚,黎松遇害,林蒼失蹤,哪來的兩人?”劉璐拿過日記本,翻到最新那一頁。
“我瞭解到,那兩名失蹤的孩子,實際上並沒有失蹤,而是因為得罪了趙天語,一個被丟到了漢城貧民區,另一個則被丟進了漢城少管所,按時間推算,他倆現在應該和我差不多大了。
所以我猜測,綁架趙天語的很可能就是他倆,而不是家人尋仇,呀呀呀,兩名少年,歷經五年時光,一名從貧民區走出,一名從少管所走出,一心只為復仇!”
劉璐指了指這段話。
“可能她認為,警方提供的那具屍體並不是黎松吧。”凡間指了指卷宗裡,老人前往警察廳領黎松的那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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