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第3/4頁)
章節報錯
於勇渾身長滿黑毛,典型的毛孩,史前考古標本和活化石,人類是禽獸變化的最好證據。估計當年在孃胎裡心急了點,剛變成人形,就出世,毛還沒褪淨。
他倆都曾是大連人民電器廠下屬的冠傑合資公司的員工,於勇大專畢業後,就來到冠傑合資公司。從基層幹起,整個生產工序都幹過,非常明白加工工藝和加工流程。那時候,大連人民電器廠冠傑公司的職工(在車間操作進口機床的,清一色都是大學生)都經過花巨資聘請來的香港人正式培訓過,可以說在大連,人民電器廠的香港腳都是正宗的進口貨,如假包換,一點不摻假,技術壟斷著大連的機加行業,別人家幹不了的活,到這就像一碟小菜一樣,又快又好。
由於當時冠傑公司效益好,管理人員比較牛。那新上任的王排程常把“想不想幹?不想幹就回家!”這句緊箍咒的話掛在嘴上,就像舊時工頭用的鞭子一樣,拿在手裡,不過他是掛在嘴上,時時拿出來抽打工人幾句,他把工人當成陀螺了。當然他也是工人出身,大老粗,按政工師的說法是理論水平沒到家,思想工作做得不耐心細緻,他工作那麼忙,他哪有時間和耐心去磨嘴皮子,閒暇時還不如閉上眼皮子,睡一會覺。
問題是他不能以身作則,在沒當官時,跟領導對著幹,一付誰也管不著他的樣子,誰說也不聽。
許多牢騷、怪話都是他的發明專利,他簡直成了怪話大王,別人想說而不敢說的、不敢做的,他都敢想、敢說、敢做、敢為自己代表的階層謀取利益,在關鍵時刻敢於在領導面前據理力爭,那時的他彷彿成了冠傑公司工人階級的代言人。唯獨這樣他才能獨樹一幟,才能顯現出他的與眾不同才能,才能領袖人物,才能服眾。利用這種手段,他成功地騙取了頭腦簡單、四肢發達的冠傑工人的信任,篡奪了工人運動領導大權。
當時的領導拿他沒辦法,對這個刺頭很頭疼,他在xrb國培訓兩年;一同進廠的師兄弟都是經理級別的高幹,他經常跟他們稱兄道弟。只因為他沒有學歷,所以淪落在工人堆裡,與鐵塊子為伍。他深以為恥,滿心憤懣、不服氣,言語之間,頗有千里馬委屈於槽櫪之間,懷才不遇之感,常仰天奮蹄長嘯。
終於領導經幾晝夜的苦思,掉了n根頭髮的代價,來了靈感,以夷制夷,考慮到他不好管理,就給他封官,讓他加入領導集團裡,就不會搗亂了。愛哭能鬧的孩子多吃奶,這是國人的一貫做法。領導也受過這樣的家教,露出豐滿的鈔票,決定拉攏腐蝕他下水,脫離工人階級隊伍,成為工人階級的對立面,領導者。
自不待言,領導這招很高明,把他推到臺前當木偶不可一世地耍威風,得罪人的事全讓他幹了,而自己藏在幕後牽線,車間一舉一動全在掌握中,省心省力,勞心者役人嘛。
這招非常靈驗,可能剛開始,他就是混入工人階級內部的野心家,陰謀家、階級異己分子。對於他,領導把他想複雜化了,高看他了,其實不用費那麼多腦細胞。不用威逼,利誘就可以了。他禁不住誘惑,反水了,蛻為變節分子,反過來成為統治階級的御用工具,鷹犬走狗,感恩圖報,他開始表現自己,這種人回過頭來非常好用,瘋狂*和他一同戰鬥過的出生入死的敢於反抗的弟兄。
當了官以後,養尊處優,一人之下,萬人之上。一手遮天,誰還敢說他,他就是執法者。他定規則。工作時間公然看報紙、睡覺。當然,如果別人犯了這兩條罪狀,讓他抓住了,就得通報批評,罰款。典型的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做法。誰不服,誰就下崗學習三個月,只發基本生活費。這水平在古代是當州官的料,他在冠傑公司幹,實在是太屈才了,他應該繼續升到封疆大吏的職位。
用通俗的話解釋一下就是,烏龜的屁股是規定,烏龜倒立那是上面有規定,烏龜翻跟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