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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最好的時候就在這個季節,把顧恩笑在學校安置好了,離上課還有幾天,蕭逸城陪她熟悉北京城。
蕭逸城原來上學的時候在這裡呆過很長時間,只是他說他那時候並不是什麼好學生,到處跑著揮霍青春,玩樂器,泡夜店……,覺得北京城很大,機會也很多,可到了最後還是選擇回去,為了他的父母和兒子。
坐地鐵,擠公交車,一站一站地走,感受最接近城市本身的文化,過地下道的時候,蕭逸城甚至抱起地下道里流浪藝人的吉他,自彈自唱了一首歌:你在我左邊,在我右邊,在我心裡邊,像鬧鐘設定,每一分鐘,都會響一遍,原來時間可以慢慢的沉澱,讓人找到愛的信念……兩顆心最遠的距離便是我愛你,而你卻不懂我心意,明明我就在你身邊,你卻從未發現,還問我們怎麼沒有緣……
這首歌她在午夜的節目裡曾經放過,蕭逸城是個很好的歌者,他的完美演繹贏得了停下來圍觀的人們一陣熱烈的掌聲,紛紛往他面前的吉他盒裡投錢。
離開的時候,蕭逸城拿走了一元硬幣,並用這枚硬幣為她買了一個棒棒糖,兩個人在地下道出口的臺階上坐著,望著來來往往的人流,這個城市每個人臉上都有不同的表情,但相同的是都來去匆匆。
她含著棒棒糖,笑說:“很甜,以後你一旦失業了,就不用擔心會餓死了。”
蕭逸城迷糊地看著她,說:“恩笑,你知道嗎,你很像我從前認識的一個女孩。”
她“哦”了一聲,滿懷好奇,說:“說來聽聽。”
“已經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久得我都以為自己已經忘記了……”
那是一對少男少女的青澀兒女夢,有個女孩喜歡蕭逸城很久,但是那時候的蕭逸城很出色,有些輕狂,有些自命不凡,完全沒有注意到過那個平凡的女孩,直到他落魄,很窮,甚至沒有錢交房租,住在地下室裡,是那個女孩每天從東城跑到西城去照顧他,為他買日常生活用品,為他洗衣打掃。
那段時間裡,他對她很好,因為從她身上感受到了溫情,那女孩愛吃糖,他不管在外面有多累,回去的時候,他都不會忘記用身上僅剩的一點錢為她買一支棒棒糖,後來他被髮達了,有了名氣漸漸也有了錢,身邊有很多漂亮的女孩圍繞著,他開始漸漸忽視她,偶爾想起來,也為她帶回一盒名貴的巧克力來,女孩也吃,只是臉上的笑容很勉強。
她越來越沉默,沉默到讓他無法理解,他埋怨她的笨拙,埋怨她的寡言,讓他在朋友面前丟了面子……。
終於有一天,女孩離開了他,再也沒有來過,起初幾天,他還覺得很輕鬆,像是終於甩掉一個負累,但慢慢的,他開始想念她,很想念,他想去找她,卻發現原來他根本就沒有她任何的聯絡方式,一向都是她給他打電話,叮囑他早點回來,一向都是她為他做事,默默地,從不計較付出的做事,他卻連她最基本的資訊都沒有問過。
“除了她叫小悠以外,我沒有任何一點有關於的她的資訊,連我們究竟是什麼時候認識的,在哪兒認識的都想不起來……,我曾經在我以前租住過的地下室裡等過她很長一段時間,可惜她再也沒有出現過,可是我一直都記得她喜歡吃這個牌子的棒棒糖,記得她會笑著說很甜,很像你現在這樣。”蕭逸城慢悠悠地說,回憶鍍上了已成哀傷的顏色。
顧恩笑忽地就笑了,恍然大悟般地說:“現在我就知道你為什麼會喜歡我了,我不過是小悠的替代品,也許在你潛意識裡,你一直無法忘記的,不過是那個叫小悠的女孩。”
她有一種如釋重負的感覺,蕭逸城苦澀地笑了笑,說:“也許吧。”
她歪著頭想了一會,說:“年少的蕭逸城很有魅力吧。”懂音樂,會唱歌的男人在小女孩的眼裡都有著非凡的魅力。
“我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