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這段時間也並非是百業皆休,至少高朝這邊是有喜訊傳來的,《九天》的初版賣得不錯,出版社又再版了一次,對高朝來說,再版就意味著錢啊,他自然是喜聞樂見的。再版帶動了《九天》這個IP的增值,最近幾年,各文化公司和影視公司從繁榮的網路文學現象中嗅到了商機,掀起了購買網路IP的狂潮,全都在網路文學這個領域內挖掘有價值的作品,用以改編電視劇、電影以及網路劇,甚至是為了囤積版權以高價轉讓。

之前利力公司一直在打壓《九天》的價格,高朝不樂意賣,現在小說再版訊息一出,另外一家公司便看中了《九天》的改編價值,趕緊跟高朝聯絡。當時這家公司是給高朝發的微博私信,高朝看那公司的名字很陌生,搜了一下只是個小公司,覺得可能性不大,便將他扔給了網站的版權編輯。結果人家是真要買,而且出價比利力高不少,稅前100萬,利力只肯出到50萬。

高朝猶豫了很久,和陳隨文反覆討論商量,最後決定還是賣了。首先,他是寫種馬文的,這個題材本來就有點敏感,能賣出去已經不錯;其次,他的名氣跟鍾凱這些超級大神比起來還只是個小神,他的ip價值遠趕不上鍾凱的。鍾凱現在是沒寫都有人來預定,而他寫完了,還得等人來挑,所以不可能像鍾凱那樣坐等漲價。

高朝說:“先賣上一本,以後咱也有提價的資本。”

陳隨文也是支援他賣的,主要是擔心題材問題,故事不是不好看,但是種馬這個型別太敏感了,跟主流價值觀不符,雖然《鹿鼎記》也是個種馬文,但畢竟作者是金老爺子啊,高朝這文能賣出去他覺得就不錯。

群裡幾個哥們對高朝賣版權的意見不一,主要是覺得價格偏低,不過也就只發表意見,讓他自己拿主意。

所以年前高朝入了一筆不小的賬,除去網站提成和稿稅,到手還有七十來萬。拿到稿費的第一件事,高朝就帶著陳隨文去看房子。去之前沒說去哪兒,陳隨文到了他們上次買房子的售樓處,便說:“你要交尾款?交尾款應該去銀行啊。”

高朝懶洋洋地說:“不是,我想再買套房子。”

陳隨文看著他:“不是已經有房子,還買什麼,你投資用?還是給你爸媽住?”

高朝但笑不語,看房子的時候一個勁地問陳隨文的意見,陳隨文不知道他葫蘆裡賣什麼藥,只好認真應對。最後選定了一套同一小區的另一套戶型差不多的房子,熟門熟路的,連樣品房都不用看。籤合同的時候,高朝推了一下陳隨文:“你身份證帶了吧?你去籤,都寫你的名字。”

陳隨文終於有點反應過來了,他有點受驚嚇:“給我買的?”

高朝笑著點頭:“對啊。你說去公證處公證太麻煩了,所以現在直接買一套給你。”

陳隨文:“……”無語良久,然後搖頭:“我不要。”

高朝問他:“你跟我是不是一家人?”

陳隨文看著高朝的眼睛,點頭。高朝笑:“這就對了,我的就是你的,你的就是我的,寫你的名字也好,寫我的名字也罷,都沒有區別,所以現在不要說話,趕緊籤合同去。”

陳隨文幾乎要被高朝的邏輯繞進去了:“既然沒有區別,為什麼還要寫我的名字?”

高朝笑眯眯的:“為了以示公平啊,我已經有一套了,所以這套該是你的了。咱家一向都不偏心的。隨文,聽我的,簽了吧,你要是不籤,我就自己籤,然後偷拿你的身份證,將房子無償轉贈給你,這還要多花一趟手續費,你權衡吧。當家的,可別浪費啊。”

這事再一次證實了高朝是個很大男子主義的人,但是這麼霸道,卻並沒有讓他覺得反感,反而有些感動怎麼辦?陳隨文仔細考慮了一下,最後還是簽了,籤,是讓高朝開心,如果以後發生什麼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