呢?也不管是否已經過了發嗲的年紀。受不了,噁心死了。既然她不說,那我找春哥,憑我“以德服人”的性格,他敢不招?老子廢了他。

“春,晚上來接我,找你有事。”我也不知道他在不線上,反正他的頭像是黑的。不過我瞭解他,這小子和我一樣喜歡玩隱身。

“時間地點原因。”過了一回他的頭像變亮,同時也回了一句話。看樣子肯定是在遊戲中被我揪出來,或許他現在就在破口大罵,奶奶的,剛打到Boss。

“早點,我家小區門口,找你談心。”既然他“忙”,我也不用跟他多說,今晚肯定要狠狠宰他一頓,對了,把冰兒也叫上。

“好。”簡單、堅決、有力。對於我的要求,他一般不會反對,這就是我認為他講義氣的地方,其實我們205都是這樣的人。

“冰兒,今天不用做飯了,跟我去蹭飯吃。”有飯蹭當然要叫上自己的女人,像春哥這種富家子弟,一頓飯對他來說不算什麼,而對於我們這對清貧的小夫妻那可是大錢。

“真的?!去哪裡蹭誰的飯?”這小妞好像很興奮,不就蹭一頓飯,至於這麼高興麼?她開始在對面哈哈小笑。

“娃娃有喜事,我們晚上去蹭春哥的飯。”

“娃娃有喜啦?!但這和思源有什麼關係?”我差點把頭撞在螢幕上自殺,第一是因為她把話誤解了,還好只有我們兩個人在文字交流。要是用說話的,被旁人聽見那可糟糕。第二這女人怎麼也叫“思源”了?難道不覺得這樣叫很親密嗎?

“如果你把我的話理解為娃娃有娃娃,那麼娃娃的娃娃是春哥的娃娃,不,應該是娃娃和春哥的娃娃。”發現自己的邏輯確實不是一般的好,這麼繞口的話我都能想得出來,不過對面的她可能看不懂了,至少在短時間內看不懂。

“是不是暈了?如果你能在三秒鐘之內弄清楚這句話的意思,晚上回去我就給你洗腳。”跟她說話,必須在十個字之內加一個逗號或者分號之類的,二十個字就要加一個句號。同時這句話也不能涉及天文地理、歷史文學,不然就算再短的話她也看不懂,比如“韜光養晦”。

“那我就等著你給我洗腳,我只用了兩秒半就看懂了。”肯定是耍無賴,哪裡有那麼精確的,不過耍賴就耍賴唄,誰叫天下老婆最大。靠,這句話是誰說的?

既然是吃飯,要不要叫上娃娃?叫上她吧,我就不能逼春哥招供,畢竟在女人面前男人還是需要面子的。不叫她吧,感覺場面又很不溫馨,如果是兩對夫妻在一起吃飯,多好啊。再說這頓飯娃娃也有功勞,要不是她“情投意合”,這頓飯就沒有蹭的理由,雖然和春哥一起吃從來都是他結的帳。

“娃,我約思源晚上一起吃飯,你要不要去?”叫一下吧,不然就很不好意思。

“不了,我晚上有客戶。”其實我早就知道她肯定不會去,畢竟這樣的場面會很彆扭。就算我和冰兒在吃飯的時候旁邊有娃娃在,我也會覺得很奇怪。感情是自私的,誰都不想自己的女朋友在跟自己撒嬌時有人在旁邊分享她的嬌媚。

“男客戶女客戶?大晚上的談什麼生意?小心我去跟春哥告密。”娃娃雖然是我的主管,但是由於這女人一向以“嬌小可愛”自居,同時人很好相處,所以在我眼裡她根本就不是主管,而是一個能開玩笑的紅顏知己。

“你管得著?小心我把你家冰兒也帶出去‘談生意’!”喲,這女人開始威脅起我了,爺就是吃軟不吃硬,對付不了你我就對付你男人。

晚上下班後剛走出寫字樓就看到春哥的車子,那小子戴著個墨鏡,靠在車頭很悠閒的抽著煙。我記得他不抽菸的,這是跟誰學的?想當初我左誘惑右威脅,他就是不抽菸。現在倒好,連抽菸都那麼帥氣。

我大搖大擺的走到他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