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裝襲擊國民黨黨部、刺殺土改專員等,甚至釀成叛亂。最終土改失敗。這是國民黨敗逃臺灣前,在大陸最後一次土地改革嘗試。

果黨殲敵一億,勝利轉進臺灣,蔣校長整肅黨紀,清除異己,才終於可以放手發動土改。可見土改是歷史的必然,並不是土鱉的專利。

有幾個關鍵性的資料是討論中國大地上土改所必須瞭解的,也是回答“地主招誰惹誰”問題的。

1949年,中國人均耕地已下降到3畝,農業人口人均耕地不到4畝;

1949年,中國全國平均糧食畝產為70公斤,而在此之前全國平均糧食畝產從未高於100公斤;

1950年,農業直接稅佔國家財政收入的39;而在此之前,如果包括各種雜捐、厘金、間接稅等,農業相關稅收要佔國家財政收入的4/5以上;

土改以前,全國平均地租為收穫物的5成。

如果,當年中國的農真如某些人描述的一樣是一片田園牧歌的祥和。如果,當年中國沒有耕地日削月瘠的危機(1974年人均耕地下降到2畝)。如果,當年中國能有殖民地、對外掠奪獲得工業化所需的龐大資金和原材料……如果……我們慢慢等待地主階級在工業化的衝擊下轉化為工商業主和農場主也無妨,但是,這只是如果。

農業人口人均耕地不到4畝,平均畝產不到100公斤,繳納皇糧國稅後,還有高達收穫物5成的地租,這才是真實現狀!

公平地說,地主並不是元兇首惡,在外國經濟掠奪、戰亂、苛捐雜稅及自然經濟的低效率面前,他們是受害者,同時也是幫兇。有興趣可以去查詢“減租減息”或“三七五減租”的資料,而且就是這個抗戰時土鱉推出的妥協政策也受到了部分地主的抵制,因為他們的日子也不好過,在當年也遠談不上富足。但是對佃農而言,地租成了“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巨石’”。

如果用房租類比就相當於如今在成都交了房租後一家人每月就只有不到500元了三國兇猛全文閱讀reads;。在這樣極為沉重的負擔下,稍有災病不測就是死路一條。

“如果貧富的差距就是生死之別,即使是貧富差距不那麼明顯,也會構成最嚴重的問題。”(注:黃仁宇:《黃河青山》,張逸安譯,北京:三聯店,2001年,第291頁。)

四億多無地或少地農民對生存的渴求,出於本能的平均分配土地要求讓中國農實際上已經成了一個巨大的燃燒的火藥庫,土地革命是迫在眉睫,勢不可擋。

農業社會中地主階級在農對土地、財富、勞動力的壟斷性佔有,及其與自然經濟的相互依存,沒有任何一個國家能在這一階級存在的情況下進入工業社會,這是地主階級的原罪!

既然我們沒有時間等待它消亡,就只能把它消滅,別無它途。

有的人也說了,大陸土改應該學習臺灣,人性化一些。

對此,呵呵……看了下面你會毀三觀的。

參考臺灣經驗和《耕者有其田法》,大陸以贖買全國2/3耕地約9億多畝,贖買價為(耕地2。5倍年產量x平均單產70公斤)計算,再以官方匯率2。227和每斤糧價0。06元人民幣計算,共需約1。6億噸的糧食,或約80億美元,或約180億人民幣!或超過100億億元的金圓券(以每石糧價4億元金圓券計算)!

請注意,土改前平均地租為5成,耕地2。5倍年產量的贖買價僅相當於土改之前5年的純收益。

如果要真正的和平贖買、和平土改,就必須有較合理的價格——20年的年產值,這至少需640億美元!

而1952年中國gdp不過679億人民幣,財政收入174億人民幣,按官方匯率2。227分別摺合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