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家搬進去十幾年沒失過火,你一來,我們家就失火了.....”

虞歡像是找回了力氣般,她拄著導盲棍,緩緩地站起來說:

“而且,你還故意把我騙出去,在奶茶店的時候,我聽見了你離開的聲音。”

楚綺聳聳肩:

“真是會汙衊人,我還說自己流浪的時候,一直沒碰見過火災呢。

剛進你們家就被你們的火災波及到了。

可憐我攢了那麼多年的家當都被燒沒了。”

虞歡冷笑兩聲,毅然回到警局,把自己剛想起的發現告訴了接待她的女警。

這一發現,或許可以證明楚綺有放火的時間。

警方立即聯絡了今天接待楚綺和虞歡的奶茶店店員。

遺憾的是,店員當時玩手機入迷。

楚綺是否離開又回來,她根本不清楚。

奶茶店也沒有監控,無法從監控中得出楚綺是否離開過。

虞歡很篤定,楚綺就是離開過。

然而,她是盲人,看不見,所以說的話也沒有可信度,這件事不了了之。

警方對虞歡父母的死亡很重視,連夜成立了調查組,開始著手追查兇手,

而虞歡和楚綺,則暫時被放了回去。

虞歡父母住的房子,是他們自己的,所以損壞了倒不用給誰賠償。

只不過相應的,也沒有誰給他們賠償。

父母留給虞歡的財產,就剩下客廳和廚房幾乎被燒成毛坯房的老破小,還有銀行卡里不足兩萬塊的餘額。

然而可笑的是,當虞歡手持銀行卡去取錢時,銀行要銀行卡的主人親自到場才能取出來。

法律上還沒給虞歡父母死亡蓋章,但過了三天以後,警方會幫忙蓋上死亡證明。

到時候,父母的銀行卡就真的不能用了。

虞歡耐心說明父母已經去世,無法到場。

員工則表示,這個我不管,必須要你父母本人到場。

楚綺單手插兜跟在虞歡身邊。

她今年十六歲,還沒到法定十八歲可以找工作的年紀,如果不能和虞歡一起使用遺產的話,恐怕又得恢復到流浪的生活了。

不過看虞歡對他那麼防備的樣子。

楚綺暗忖,或許自己真要流浪了。

不過在那之前,

先照顧一下虞歡最後一段時間吧。

看這姑娘眼睛瞎了的可憐樣,她實在不放心讓她自己度過這段艱難的日子。

虞歡來銀行的次數不超過三次,對這邊的規則不是很理解。

見員工還是一副油鹽不進的樣子,虞歡又氣又急,只覺得全世界都在針對她。

就在這時,楚綺碰了碰她的手臂:“跟我來。”

虞歡用力摩挲了下被觸碰到的地方,“幹嘛。”

楚綺沒再多說,直接暴力把少女拉到取款機前,“你在這兒取,這裡只要輸入密碼就行,”

虞歡一愣,心裡順利湧上怪異的感覺,她一直沒對他有好臉色,他竟然肯幫助自己。

楚綺幫人辦到底,幫助虞歡把銀行卡插進取款機內,又教她輸入密碼,將卡上的一萬八千元都給取了出來。

現在取錢還好,存進虞歡的銀行卡能照常用,

若是不早點取出來,到時候警方給虞歡父母的死亡蓋了章,到時候想取都取不了了。

虞歡向來是個冷靜的人,還沒從父母死亡的打擊中回過神,第二天就想起了這件事。

親人已逝,活著的人還要好好生活。

她得為自己打算。

重新回到老破小房子內,嗅著空氣中的燒焦味,虞歡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