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買腳踏車(求全訂)(第3/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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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放買這輛車,圖的倒不是這個。
他圖的是加重全配很穩,哪怕他把車鏈子蹬出火星子來,
只要車把不偏斜,腳踏車就能正常行駛。
想想郵政工人就是騎著這種腳踏車爬坡上坎,騎行在山溝裡,草原上,
其可靠性是經歷了時間和歲月的檢驗的。
哪怕林放騎著28加重全配出遠門,理論上都不成問題。
就是這車稍微有點高,小寡婦騎起來不是太方便。
不過問題不大,把車座往下放放就是。
反正林放也沒打算慣著她,這小寡婦就是欠欺負。
多欺負欺負她,她比誰都乖。
多給她點好臉色,她就要上天。
買完腳踏車,何雨柱急不可待的就想推出去試試,林放一把拉住了他。
“我說柱子哥,你是不是忘了什麼?”
林放說著,還衝何雨水指了指,
重點落在她那件縫了補丁的棉襖上面,
他道:“我打算扯幾尺布,你就沒點什麼還要買的?”
何雨柱恍然大悟,他拍了拍腦袋道:“瞧我這腦子,這一上頭什麼都給忘了!
得嘞,我還得沾您的光,再借您點布票!”
兩人便把腳踏車暫時寄放在櫃檯上,只拿了售貨發票轉去賣布的櫃檯,
這票是不能丟的,沒這個票,就算他們騎了腳踏車走也上不了戶。
如今這年月,腳踏車可是貴重物品,
上路之前要先去派出所上戶,給腳踏車尾巴的後車瓦上戳上一個鋼印,
這才算是合法車輛。
就算是腳踏車丟了,那也好找。
只要往銷贓的窩點一找,一查一個準。
真正的慣偷,也不敢偷整車,頂多也就是卸個車軲轆,偷個鈴鐺什麼的。
主要偷的還是車軲轆,一個車軲轆能賣七塊錢呢。
賣出去是這個價,買回來可就不一樣了,至少也得十七塊,那還不能是新的。
“雨水,跟緊點兒,別跟丟咯!”
何雨柱被林放提醒之後,這會兒倒是知道叫上妹妹,
他道:“嘛呢你,快著點兒,咱們買點布,一會兒該家去了!”
“我知道!”
何雨水嘴上答應的好好的,可一路上躲躲閃閃的,就是不好意思跟的太近。
林放知道她是害羞,主要是不好意思靠近自己,
也不說破,早一步來到布匹櫃檯。
布匹櫃檯的熱鬧景象遠超其他櫃檯,
幾個售貨員來回拿布、開票,忙的腳不沾地。
布的花色其實沒有太多可供選擇,
基本上就是藍色、灰色、黑色、軍綠和碎花。
碎花倒是細分的比較多一些,有藍底、紅底、綠底的區別。
偶爾有一兩匹紅色或是別的鮮豔顏色出現,那都得靠搶的。
之所以會出現這種狀況,
一方面跟廣大人民群眾的普遍以工人、軍人身份為榮有關,
工裝是藍色,軍裝是綠色,這就導致這兩大色的流行。
另一方面,也和當時的技術不夠先進,
精細印染能力有限,只能少量供應市場有關。
林放跟何雨柱來到布匹櫃檯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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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紅、粉紫之類的早就賣完了,就剩下一些各色碎花,
還在被人爭搶。
林放要了一匹軍綠,讓營業員給裁夠上下兩身,
又要了一匹藍底的碎花,倒不是他不想選紅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