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部分(第3/4頁)
章節報錯
驗證資訊:偶像是誰?
哇靠!這群主有夠牛的,問題這麼簡單,想要加入這個群的,自然就是沈軒的粉絲,偶像自然就是他啊。不過單憑這個,也能阻止一些喜歡加群聊天,而又不知道沈軒的人進入。
敲打著鍵盤,shenxuan,打著這幾個字母的時候,沈軒的心理有種很彆扭的感覺,自己加自己的粉絲群,還要回答用自己名字做為偶像的問題,這不就是自己。
很快的,驗證資訊透過,此時的群裡已經是沸騰了起來,雖然看到群裡的人目前並不是很多,不過活躍度都是出乎人的意料,幾乎都在聊天,稍稍不留意,你的資訊就已經淹沒在群裡。
群公告:“進群者,必須是軒粉(既是x粉),如發現在此群裡,出現任何打廣告者,或惡意散播謠言者,當場‘誅’之!退出x家族,從此不得再入此群!
群中,沈軒統稱改為x!所有群友的備註統一改為“x。。某某!”為了群的和諧度及團結度,請各位管理員和群友配合,群主‘x。。王子’在此拜謝!”
“尼瑪,還給自己冠上名號了,x,不過還是不錯的。”
第一次感覺到了被捧上天的感覺,群裡除了沈軒的話題,還是沈軒的話題,一波《父親》的議論過後,便又開始了新歌《十七歲的雨季》的討論。
不斷的看著螢幕上的種種話語,和他們對沈軒的認可,雖然有個別表示沈軒並沒有什麼了不起,不過已經遭到群主王子的號召,受到群友的圍攻,並且一頓的‘誅殺’之後,被強行踢出了x粉主群,這些都讓沈軒很是欣慰,也感覺到了一種快感。
雖然目前這個群現在只有幾百個人,可是他卻感覺到了這個隊伍在不斷的壯大,和團結。
而且,更加讓他欣慰的是,看著右下邊框裡,不斷的重新整理人數,在不斷的飆升,人數聚加,而且在這個群是剛剛才建立的,沈軒也是看到的第一時間就已經加了進來,剛開始的人數只有寥寥的幾十人而已,不過就在幾分鐘,已經到了幾百人。
更令人吃驚的是,這個群的容量竟然可以達到一萬人,要知道,想要在lt軟體中,將群升級到一個容量的高達一萬,可不是隨便人都能夠做到的。
第十九章 X粉絲團
想衝個都市新人新書榜,不知道大家能不能幫幫忙收藏點選一下,還有推薦哦,這些都是關係到成績的,在此感謝死神之絲的支援,還有氨塗身的支援,謝謝!本人不tj哦!…………
酷音後臺的稽核部內,一個電話鈴聲響起之後,張旭滑動螢幕解鎖,接通。
“是張旭嗎?”
“沒錯,是我,你是?”
“我是短片電影導演,肖揚,我想請問一下,沈軒是你們公司的藝人嗎?”電話內,肖揚的聲音有些深沉,問道。
“哦,是肖導演啊,你問的問題是不是太……你知道,我們公司對這些還是有些不方便透露的……!”
“哦,是這樣,我呢是想拍一部短片電影,想要用到他這首歌,不過直接使用會引起版權糾紛,歌曲資訊上沒有他的聯絡方式,我看了一下是你們酷音公司的,所以我想透過你們酷音的渠道瞭解一下,你也知道,這首歌是相當的好聽,如果方便的話,請你告知一下!”
“這個……”
“如果電影的效果好的話,等於是幫你們變相的推薦了歌曲,這對你們的公司可是百利而無一害啊!”
“肖導演可能還沒有看到網路上流傳的影片,他的資訊其實很容易就能找到,溫臺市的第一高階中學就是他的母校,你可以到那裡去問問看!”
“好吧,那就先這樣!”
張旭可是和沈軒有言在先的,不能透露他的電話,不過網路上流傳的那段影片可是真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