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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始搜尋戰利品。
我聽到他吞嚥口水的聲音,我知道他也很餓,很想吃,但我仍死死的護住食物,不讓他有半分機會。
——現在回想一下,我當時真是傻透了,剎的手邊就是明晃晃的軍刺和手槍,那時候他要殺我易如反掌。
但當時的我根本不去多想,我很快就把一隻燒雞啃光,連最硬的骨頭都沒有放過,直到什麼都沒有了,我還戀戀不捨的唆著混雜著鮮血和黑泥的手指。
在我吃東西的時候,剎始終跟我保持著距離,等我吃完後,他才伸手招呼我過去。
我遲疑了一下,覺得自己應該趁還沒被軍閥發現之前趕緊收拾東西逃走,但我封閉的內心已經逐漸建立起對剎的信任,我小心翼翼的信任他,而他也小心翼翼的信任我。
我們開始洗劫那兩名士兵的屍體。要知道,士兵的身上全是寶貝,簡直就像是巨龍的寶藏——那種感覺就跟現在玩的網路遊戲一樣,殺掉怪物,然後拾取戰利品和裝備,不同的是,這是真正的戰利品和裝備,能讓我們大大提高生存機率的東西。
我們需要厚厚的衣服來抵禦寒冷的雨季,但問題是軍人的制服太扎眼,穿上這種衣服,就相當於在加油站抽菸一樣愚蠢。我在衣服的問題上糾結了半天,最後還是決定不要冒險。
剎想拿走他們的手槍,我們的確需要武器防身,可手槍顯然不行,因為軍閥最看重的就是武器,士兵死了可以招募,槍丟了可不好再買。如果我們拿走了槍,貧民窟將會面臨大規模的掃蕩,最終倒黴的還是我們。況且槍也沒什麼用處,子彈就那麼十幾發,根本扭轉不了逆境。
剎對我很服從,他甚至沒聽我的理由就扔掉了手槍。
最後,我們只拿走了一個zippo打火機,兩把雪亮的軍刺,五張一千元的紙幣和幾個鋼鏰,還有槍套、皮帶和皮靴,以及兩件可以用來當被子的襯衣。
錢幣當然是本地軍閥自己印製的,五千元實際上也就能買一隻燒雞外加一瓶啤酒而已。不過我可不打算大搖大擺的去城鎮的飯店買燒雞吃,錢是危險的東西,因為像我們這副模樣的孩子去買燒雞肯定會被懷疑的。最聰明的做法是一點點的花,從不同的店裡買鍋碗和油鹽,然後湊在一起,用打火機點火,把槍套、皮帶和皮靴煮熟了吃——這樣,我們兩個人再活十天也不成問題。
拿好東西之後,我爬上房頂,將之前藏好的東西一起帶走,正式開始了結伴流浪的生活。
我本以為我和剎會安安穩穩的度過困境,就算不安穩,憑藉著我們的格鬥技巧和手中的軍刺,搶點東西維持生命還是問題不大的,可當天晚上我就發現我錯了。
剎突然開始發高燒,說胡話。我解開他的毯子,看到他的胳膊正往下淌著黑色的膿血,惡臭味就像腐爛的屍體一樣。
我這才想起,他跟野狗搏鬥時,曾經被狗咬傷過……”
第一百零三章及格
“槍!?”聽到這裡,林宛瑜忍不住驚呼起來。
羅鄴點了點頭,“沒錯,是槍。一把0。44口徑的沙漠之鷹。我一眼就認出來了,因為那正是昨天被我和剎殺掉的那個兩個軍人的手槍。
“可怎麼會在他們手裡?”林宛瑜緊張的問道。
羅鄴嘴角泛起一次嘲弄的苦笑,“因為世界上最不缺乏的就是蠢貨。他們不知道有些東西是不能拿的,至少以當時的情況是不能拿的,他們要為貧民窟後來發生的所有事情而負責。”
“你說的這群孩子是不是跟你一樣?”林宛瑜問。
“是的。”羅鄴回答說:“我們是同一批被丟進貧民窟的孩子。”
“他們有多少人?”
“九個。”羅鄴說:“其他孩子都死了。”
林宛瑜倒吸了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