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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不想洗脫這個嫌疑嗎?當事人的名字叫什麼?他是那一個單位的官員?”有個女記者提出一連串的問題。
“這個……好吧,我可以透露一下情況。昨天確實是有一件涉嫌猥褻女童的事件發生,當事人的身份尚未清楚,至於他是那個單位的官員,我們還在調查當中。很抱歉,我只能提供這麼多的情況,其他情況等案件水落石出以後,警方會通報給大家。”女警察擺了擺手,急匆匆地走回她的辦公室去。
記者們想跟著進去,門口已經有兩個高大的警察在攔著,說:“大家請注意秩序,這裡是警察局,不能隨便進來採訪的,請你們馬上離開,不要妨礙我們警方辦公。”
司徒陽光和吳奈撥開人群想進去,兩個警察把他倆攔住,問:“我已經說過不能進去,難道你們倆沒有聽見麼?”
司徒陽光回答說:“你說的是不許記者進去採訪,沒有說不準當事人家屬進去問案情的進展情況呀!他是小女孩的哥哥,今天一大早就特意趕來詢問進展情況的,我們很心急啊!”
身邊的眾多記者眼前一亮,馬上將吳奈和司徒陽光團團圍住,七嘴八舌地發問:“你是小女孩的哥哥?那事發的時候,你在現場嗎?”
“請介紹一下當時的情況!”
“嫌疑人是誰?他身邊的那個穿白衣服的女人是他的老婆嗎?”
面對這麼多的問題,吳奈不知道該怎麼回答,只好苦笑著說:“我當時是和妹妹一起吃飯,同桌的還有幾個人,不過事發的情景我們都沒有親眼看見,我妹妹確實嚇得渾身發抖,一個小女孩是不會說謊的,我相信她當時是受到了驚嚇。大廳裡的影片也錄得很清楚,我妹妹是哭著跑回包房來的。”
“那些上傳到網路裡的錄音是你錄下來的嗎?真實程度怎麼樣?在錄音裡嫌疑人和你們提出用一萬五千元私了,你們當時是怎麼想的?”記者問。
“這不是錢的問題。這是刑事犯罪,怎麼能用錢來解決呢?試想一下,當時如果不是我妹妹死命掙脫了他的控制,後果真是不堪設想啊!這樣的變態狂魔,如果不把他繩之於法,以後還有多少個小女孩要遭到他的毒手啊!”吳奈沉痛地說。
幾個記者都點頭表示贊同。旁邊的兩個警察沉不住氣了,過來干涉道:“哎,我說你雖然是小女孩的哥哥,但是也不能在警察局裡胡亂說話的,事情一日沒有弄清楚,還是未知數,不能對當事人詆譭的。”
有個記者問道:“影片裡嫌疑人不是已經當眾承認是他乾的嗎?根本就不需要花費警力去調查了,直接定案就行了嘛。”
“你這就是外行了,判斷一件案件,怎麼能這麼兒戲呢?證據呢?有人看見他幹了什麼?不能再說了,也不能亂寫,一切等警方調查清楚再公佈吧。”其中一個警察勸道。
記者們還要再問,那個手中拿著筆記本的記者興奮地說:“哎,網上的人肉搜尋已經有了結果,那個中年男人的名字和身份被網上人肉搜尋出來了,大家快來看看。”
大家聽了都興奮起來,都湊過去看,只見電腦螢幕上顯示出詳細的資料,中年男人叫凌家巷,深淵海事局黨組書記兼副局長,還配發了他的一張特寫照片,照片上,凌局長意氣風發,手拿著獎旗,滿臉春風。
“呵呵,果然是大有來頭啊!怪不得這麼囂張!”一個記者不由得瞪大了眼睛。
正文 第三百四十一章欲蓋彌彰
聽見記者們在門外嚷嚷著凌家巷三個字,女警察在裡面按耐不住了,走出來對記者們說:“誰在說什麼凌家巷?不要亂寫亂說,毀謗是一種違法行為。”
“毀謗?網路上的人肉搜尋已經有了結果,那個嫌疑人叫凌家巷,海事局黨組書記兼副局長,這個結果可以為你們警方提供線索嗎?請問網路搜尋比你們警方的